东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来啦!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或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满1年,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为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缴纳至少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申请有效期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的1年之内。
(三)补贴流程与材料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由县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比对采取“免报直发”模式进行发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也可到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咨询电话:0566-5293991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中小微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补贴流程与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566-5293991
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需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三)补贴流程与材料
由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申报。无法实现网上申报的,可到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咨询电话:0566-5293991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业的项目需为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以外的微利创业项目。
(二)贷款额度和贴息
个人创业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按照《东至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规程》的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三)贷款流程与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交申请,经县人社局审批后,由经办银行进行发放。
咨询电话:0566-5293989
五、东至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首次到园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第六条)重复享受。
(二)奖励标准
与我县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奖励;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再给予1500元/人奖励。
咨询电话:0566-5292902
六、池州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毕业),不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第十一条)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 3000 元/人。
(三)补贴流程与材料
由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申报。无法实现网上申报的,可到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咨询电话:0566-529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