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打造园区服务平台?

(3091) 发布于:2023-10-07 17:34:44 更新于:2023-10-07 17: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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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服务平台是承载企业服务和创新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整个园区运营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搭建行之有效的服务平台,是每位操盘手都要面临的现实问题。安产网向大家介绍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的几种主流做法,供参考。

一、管委会自投自营模式

早期园区平台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建设资金很大一部分源于政府财政支出。在后续的平台建设和运营中,管委会除了要扮演出资者的角色,还要参与其中,协调各职能部门、城投公司、社会团体等为企业提供各类专项服务。

二、管委会自投,企业运营模式

在该模式下,管委会和企业各司其职。其中管委会负责做好顶层规划,并以行政手段或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引导基金等形式吸引“产学研用投”各方参与平台建设。在后续具体运营中,再以市场化手段招募专业服务机构或有一定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企业合作运营。

三、管委会自投,多方共建模式

一些投资数额较大,技术要求较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单凭园区的力量很难完成,便需要政府、企业、高校、机构等各方共同建设、合作运营。在合作模式中,管委会不再是主导者,而是和企业、高校利益与共的合作参与者。园区利用政府强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企业、高校、机构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搭建服务平台,通过设立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四、管委会授权,企业自营模式

这一模式在园区中应用十分广泛,具体做法是:园区搭建平台,对外公开招引服务商。政府除对具有公共属性的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外,其余服务商均以独立的法人实体按照市场原则运作,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该模式下,园区作为平台方,只负责平台搭建与服务商审核,财政压力大大减轻。但缺点是引进的服务商作为市场化主体,通常只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未必会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问题,服务的属性也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五、龙头企业自建模式

园区给予龙头企业一定政策扶持,鼓励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行业地位和研发资源自建产业平台,为园内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研发/检测资源共享等服务,带动产业链发展。依托龙头企业自建平台有三个好处,一是龙头企业对行业十分了解,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中小企业将自己的新技术、新产品与龙头企业嫁接,并有机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三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增强园内企业合作交流,推动园区产业生态形成。

六、企业联合共建模式

企业联合共建,是指园区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各企业针对产业链不同环节、不同分工,各自设立不同的专业平台,各自提供专业化服务。这种分工协作的模式有利于吸引外部企业进入服务平台,共同参与平台的建设。

七、园政共建模式

园区与地方政府进行联动,共用或共建服务平台。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园区与政府共用(地方政府)已建成的平台,比较适用于“政区合一”的园区,或者规模较大的高新区、经开区;二是政府与园区共同出资,共建服务平台,在保证园区企业使用的同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园区出资自建服务平台,同时上级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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