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会城市中,合肥市经济总量、城市能级、科教资源的优势一度并不突出。
然而,合肥市近年来依靠科技创新,厚积薄发,成为后来居上的一匹“黑马”。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说:“合肥昨天靠创新起家,今天靠创新当家,明天还得靠创新发家。”
“2021年,科技领域支出174.1亿元,较上年的163.3亿元增加了1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以来,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财政支持科创算“整体账”
如今的合肥是名副其实的科教之城。这里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院,集聚了大量优秀人才。一个个产学研平台拔地而起,合肥与23家大学、大院、大所共建30个创新平台。
合肥市财政局主动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上发挥地方能动性,做好财政资金“花得值”的文章。截至目前,市财政支持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共20个,计划总投资485.86亿元,已累计投入122.2亿元,充分展现了财政的责任和担当。
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统筹财力43.5亿元支持量子创新院建设,助力打造量子国家实验室;对以争创国家实验室为目标的能源、大健康、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给予5年左右的开办和科研经费支持;投入28.7亿元支持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给予科研经费配套,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运行;对合肥先进光源等重大科技项目给予预研经费支持,为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打牢基础。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合肥市财政局坚持支持科创算“整体账”。
一方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专项基金,在利用财政资金无偿支持项目前端研究的同时,对后端成果转化主体进行股权投资,提升财政投入绩效。2021年,市财政局首次采用“无偿补助+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了两项中科院C类先导专项,为解决“卡脖子”问题提供助力,推动国产化高端装备供给,保障国家安全。
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注资国有专业资本运营平台,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将大科学装置中的相关技术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比如,定向出资6亿元支持自主研制世界上最紧凑型医用超导质子癌症治疗系统,不仅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技术垄断,而且因其体积小、能耗低、易维护等特点,大大降低了患者的治疗费用。
激励更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
2021年,合肥市出台了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合肥市为了激发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创活力和水平,使用了“双招双引”策略,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新型研发机构创建首先需要招才引智,吸引人才和科研项目落地合肥,然后再通过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助力科技成果孵化、产业转化,从而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
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新建和无偿使用现有物理空间等方式,提供高标准的办公和科研场地,吸引知名高校院所人才轻身来肥、轻装上阵。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5年内,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其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借此激励更多科技成果能够就地孵化转化。评价办法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方面设定三级细化指标,逐一对照评分,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最终确定年度实际支持金额。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激励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给予后续项目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未达整改要求的,给予调整项目或调减资金安排;对限期不整改的,取消该项专项资金。
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合肥引才聚才的重要载体,目前共集聚海内外研发人员2200余人;依托基础研发力量,瞄准市场需求,着力在应用成果研究上实现突破,目前已累计授权知识产权超过1500件,其中发明专利400余件;主持、参与国家、省市纵向课题超400项,资金超过5亿元,与本地企业开展横向项目800余项,资金约3.4亿元。
新型研发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搭建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目前已自建或与产业界共建研发平台265个;以源头创新带动产业发展,形成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全链条供给机制。累计引进、孵化、培育企业近90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200家,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30亿元,纳税超过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