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保障和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安徽省资讯 (4754) 发布于:2022-02-16 14:23:35 更新于:2022-02-16 14:23:35 来自:中国自然资源报
项目申报

2月11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和项目用地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合理布局融合发展项目,优化用地审批和登记,强化用地监督管理,保障和规范用地需求,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乡村振兴

《通知》提出,要落实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各地要从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用于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通知》强调,要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腾退的建设用地空间在保障本村农民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用地的前提下,节余部分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有偿调剂,统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通知》要求,严禁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名,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农村产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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