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合肥市促进股权投资发展加快打造科创资本中心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已经印发。《若干政策》提出,将进一步优化股权投资发展环境,引导各类基金集聚合肥、投资合肥,加快打造科创资本中心,服务“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关键产业及科技创新发展。
《若干政策》提出,我市将力争5年内培育5~10家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本地基金品牌,引进不少于50家行业领先的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实现备案基金管理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及人才集聚
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据了解,我市将设立总规模200亿元市政府引导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各类专项基金,聚焦支持合肥重点产业和科创企业发展。
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我市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实缴出资额或待投资基金规模2亿元以上(我市政府参与出资的机构除外)的,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同时,鼓励各类基金入驻我市金融集聚区集聚式发展,由辖区政府(管委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给予房租减免、补贴。
支持人才集聚方面,我市将建立基金高端人才智库,集聚国内外股权投资领域高端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决策咨询,以及定期发布我市金融发展情况报告等服务。
此外,国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高管或在我市具有成功投资经历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比照市重点产业优秀人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激励股权投资基金扩大投资
《若干政策》提出,我市将进一步激励股权投资基金扩大投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市人才政策奖励的人才及团队创办的企业,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按单个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基金管理机构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当年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参照其管理团队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项目资源重组及并购等方式引进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的项目(已有协议明确政府支持和“一事一议”项目除外),按实际落地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2000万元奖励,并全额奖励给其基金管理团队。
此外,我市将持续优化股权投资服务环境,鼓励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入驻合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资本与项目常态化线上对接服务机制,实现资本与项目无缝对接和投贷联动,同时建立优质股权投资项目动态发布及推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