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后,安徽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截至8月20日,我省已为391户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担保、再担保支持18.16亿元,并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申报备案,备案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为规范业务流程,指导再担保机构制定《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支持对象、担保贷款额度、反担保措施、担保费及再担保费等业务条件;清晰划分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对成功申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备案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先行承担再担保责任;将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实行单独产品管理,开展专项统计,承办担保机构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求在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设置相应专项产品,与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匹配。
据悉,安徽明确将再担保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展至中小微企业,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至3000万元。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指导省再担保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探索与省级主题基金群、天使基金群开展投担联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为我省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