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三样”危险货物“公转水”“一单制”“一箱制”船舶首航

安徽省资讯 (563) 发布于:2024-08-19 08:50:11 更新于:2024-08-19 08:50:11 来自:安徽日报
项目申报

8月15日上午,合肥至上海“新三样”危险货物“一单制”“一箱制”船舶首航。这标志着合肥出海的“新三样”危险货物实现“一站式”运输。

当天,装有“新三样”危险货物的4个40英尺集装箱,从派河港发运,运至上海港后,再经国际班轮向海外出口。“这批集装箱到上海后,无需再开箱检查,在合肥港办理的船舶、货物申报手续,在上海也互认,对于企业来说,时间成本和运输成本大幅降低。”派河港码头相关负责人介绍。

合肥“新三样”危险货物“公转水”“一单制”“一箱制”船舶首航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港口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新三样”货物中含有锂电池类产品的,一般属于危险货物。

近年来,合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货物出口表现强劲。过去,合肥市“新三样”危险货物通过本地港口水路运输时,运到上海港后还需要二次开箱,面临大量申报工作。故大量“新三样”危险货物选择通过公路运输至上海港装船外运出口,导致运输成本居高不下。为了促进“公转水”运输,优化运输结构,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口岸办支持下,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与上海海事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对接联系,推进两地海事监管互认,提升水路运输时效,降低“新三样”企业物流成本。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合肥-上海“公转水”首航成功,标志着“合肥造”“新三样”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实现了“一程申报、一单到底、一箱到底”。今后,合肥“新三样”危险货物申报船舶适载、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由“串联”变成了“并联”,实现“全过程不开箱”,与原先的公路运输相比,物流成本下降约15%,办理的海事申报减少至3次,开箱次数减少1次。

下一步,合肥市将进一步挖掘港口资源,不断深化“水水中转”合作,持续推进“新三样”危险货物“水水中转”“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模式,为“新三样”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注入交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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