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启动

国内资讯 安徽省资讯 (815) 发布于:2024-06-20 14:14:32 更新于:2024-06-20 14:14:32 来自:合肥晚报
项目申报

6月19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江苏、浙江、上海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

据悉,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通过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统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首批跨区域排污权交易4笔,交易量13.257吨,总金额15.89万元。

建立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以来,在生态环境部牵头协调下,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订《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备忘录》,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共同组建成立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持续推进试点工作。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共同研究制定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价格文件,为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提供制度保障。

三省一市将以此次重要活动为新的起点和契机,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迭代升级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致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长三角一体化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力推动治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发展方式,助力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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