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湾沚区印发了《湾沚区建设科技创新新高地若干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坚持把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作为重要抓手,围绕“产业+科创”,加快建设航空新城,早日建成“安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示范区”。
该政策以创新平台提质扩面、创新投入稳定增长、创新主体持续倍增、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能力重点培育、创新服务全面提升六大专项行动为基础,提出20条具体举措,以真金白银助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政策指出,湾沚区将围绕“211”产业体系科技创新,重点建设40家区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不与现有国家、省级研发创新平台重复),经评审认定后,每家可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政策明确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科技创新公共研发服务平台。
政策指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一次性申报费用5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第一、二、三批次,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6万元一次性奖励;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第一、二、三批次,分别给予10万元、9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新认定的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联合体,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还明确了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湾沚区科技创新综合排名进入全市前三位,全省前十位,并在创新平台、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成果、创新能力、创新服务六大方面都取得新的突破。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