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法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加快新能源汽车铁路专用线建设

安徽省资讯 (2583) 发布于:2023-12-29 16:41:06 更新于:2023-12-29 16:41:06 来自:大皖新闻
项目申报

推动长三角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协调应用、部署新能源汽车领域原创性科技攻关、加快新能源汽车铁路专用线建设……12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立法,《条例》从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探索创新。

关键词:产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汽车产业已成为引领发展的优势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2023年以来,我省汽车产销总量保持稳步增长、经营效益明显提升,各项指标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月,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8万辆和7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3.2%和65.6%,分别比全国高28.7、28.9个百分点。

目前,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掌握了电池、电机、电控核心技术,在智能化技术上取得了突破,培育了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成为了汽车出口大省。同时,产业发展也存在明显短板,如零部件产业规模小、整体竞争力不高,研发方面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培养跟不上,产业集聚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制定《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营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总体要求

推动长三角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协调应用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目前,已构建“合肥-芜湖”双核联动、其他市多点支撑发展格局。前三季度,合肥、芜湖两市汽车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对全省汽车产业链增长的贡献率约7成,安庆、宣城、滁州等市营业收入显著提高,集聚效应明显。同时,我省推动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一体发展。奇瑞、江淮、蔚来、长安、比亚迪、大众安徽、汉马科技等七家整车企业,拥有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全系列产品。安庆、宣城、滁州、马鞍山等多个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涵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关键材料、智能网联等汽车全产业链。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长三角地区共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推动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协调应用,鼓励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对接合作。

《条例》要求,各地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开展相关工作,营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引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开放发展;坚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强促大,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

关键词: 场景应用

开放道路测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协同发力。在环境感知、决策控制、车载计算平台、车联网V2X、高精度地图及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布局一批优质企业,合肥、芜湖两市入选全国“双智”城市试点,合肥成为全国首个核心区域“全域开放”省会城市,芜湖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条例》明确,支持选择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适当路段、区域、时段,供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智能网联汽车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

此外,我省还将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与城际智能交通、异构多模式通信网络融合等综合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市争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立面向用户的基于危险场景和特殊气象环境的智能汽车测评体系,引导智能汽车技术进步。选择道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域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关键词: 科技创新

部署新能源汽车领域原创性科技攻关

科技创新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面对技术更新迭代速度的加快和产业变革的提速,需要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条例》明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合体、创新联盟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支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汽车领域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同时,《条例》要求,系统部署新能源汽车领域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支持市场主体承担或者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通过竞争性遴选、安排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涉及公共利益的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我省鼓励开展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跨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开展氢内燃机、甲醇制氢、甲酸制氢、固态电池、碳化硅半导体、滑板底盘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关键词:开放合作

加快新能源汽车铁路专用线建设

《条例》明确,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港口改造,推动加密铁海联运、中欧班列、中亚班列,提高运输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能力;鼓励航运企业新建滚装运输船,完善水路运输网络。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举办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展览、赛事等活动。

近年来,随着产业升级、技术发展,包括发展模式转变,对于智力活动成果的需求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我省将加大新能源汽车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领域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制度。同时,完善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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