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芜湖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打造产业创新中心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明确,坚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旗帜性抓手,围绕“产业+科创”,构建“大科技”工作格局,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创新层级,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建成更高水平的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若干举措》提出,将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产业规模“双翻番”,推动全市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较2022年实现翻番,力争更多优势产业迈进国家级产业集群。二是企业数量“双倍增”,力争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较2022年实现倍增,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三是人才集聚“双提升”,每年新招引60个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芜创新创业,每年新引进8万名以上大学生。四是研发活动“双清零”,推动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业企业、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若干举措》部署,着力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壮势工程、创新人才集聚工程、“赤铸之光”科技攻关工程、创新平台升级工程、安徽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科技金融赋能工程、全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等8大工程,以及“鼓励领军企业投资孵化,支持领军企业围绕产业链主动投资孵化初创团队和科技型企业”等20项具体任务。
《若干举措》还制定了保障措施,包括优化创新治理模式,组建市创新委员会、市科创集团;改革创新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大科技”评价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投入,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攻关项目、创新主体培育以及创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清单化抓好工作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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