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跨境电商9610海关监管中心建成并完成首单出口测试

安徽省资讯 (4062) 发布于:2023-01-11 14:45:32 更新于:2023-01-11 14:45:32 来自: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
项目申报

日前,芜湖市跨境电商9610海关监管中心建成并完成首单出口测试。

这意味着未来境外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亚马逊等平台直接向芜湖境内电商企业下单,填补芜湖市此交易模式的空白。9610海关监管中心的建成,也标志着跨境电商各类交易模式在芜湖已全覆盖开展,将为芜湖市全面打造跨境电商货物集散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9610”是一种海关监管方式的代码,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简言之,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

清单核放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通关效率更快,通关成本更低,提升了跨境贸易的便利度。

汇总申报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9610业务模式以前在芜湖市是空白,也就是说跨境电商企业无法直接与境外个人消费者对接,现在这一现状即将改变。”鸠江区商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2022年初,在市商务局和芜湖海关共同推动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鸠江区飞阳物流园内建设“跨境电商9610”海关监管场所。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完成首单业务测试,下一步,将向合肥海关申请正式验收,为规模化开展业务做好充分准备,助力芜湖跨境电商业务稳步增长。

测试

首单9610业务测试

据了解,除了“9610”业务,芜湖市跨境电商“9710”“9810”和“1210”业务也早已开展,实现了跨境电商各类交易模式的全覆盖。

那么,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9710、1210”又分别代表着什么?

“9810”

“9810”模式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批量出口到海外仓,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在线交易后,再由海外仓将货物运送到境外消费者手中的一种出口货物模式,也就是跨境电商B2B2C出口。

“9710”

“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在跨境电子商务中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1210”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12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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