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探索实施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办法

安徽省资讯 (4048) 发布于:2022-11-17 17:44:41 更新于:2022-11-17 17:44:41 来自:合肥在线
项目申报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近日,市科技局发布《合肥市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多个维度对可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供“订单式”转化服务和系列针对性政策支持,加速其从“实验室”迈向“大市场”。

评什么?

首提“可转化科技成果”概念

科技成果具有不同展现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应用技术成果等。但现实中,不是所有成果都适合转化。

“高校开展的许多基础研究,距离产业化鸿沟巨大。”市科技局总工程师高致远说,为此,合肥探索提出“可转化科技成果”概念,主要指来源于各高校院所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成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根据《办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样品、应用方案和功能结论等;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技术方案、部件、样机、产品、知识产权和标准等。

怎么评?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科技成果具有复杂性、专业性、阶段性及其影响的时滞性和难以预测等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办法至关重要。

“我们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多维度方式,对可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价。”高致远介绍说,合肥从技术团队、技术水平、市场前景、转化风险等四个维度,对可转化科技成果进行评价。其中,技术水平涵盖技术创新性、先进性、成熟度,占60%分值,在评价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根据最终得分,制定A、B、C三个评价等级,分别对应90分(含)以上;80分(含)~90分;80分以下。

“相关指标可以为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研发中提供指导,推动科技成果更好更快转化。”高致远表示,我们将根据实际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评价指标。

谁来评?

组建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

有了评价标准,谁来评?

《办法》提出,合肥将依托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市产投集团下属科创集团等,建立市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立概念验证中心。

同时,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在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由概念验证中心组织技术、产业、金融等领域专家,对委托受理的可转化科技成果开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意见。参评可转化科技成果的同行评议报告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我们将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构建由政府、企业、金融投资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构成的评价体系。”高致远透露,11月底,合肥将有4个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揭牌。

怎么用?

建立可转化科技成果库

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如何发挥“指挥棒”作用,关键在于如何使用。根据《办法》,合肥将建立可转化科技成果库,根据可转化科技成果评价结果,将获得“B级”及以上的可转化科技成果入库。

入库后,相关成果在申报市级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及其他科技创新政策时,优先给予支持,同时可作为合肥市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专项基金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优先支持项目。

入库的可转化科技成果,经过评价、认定、公示后,如成果团队意向申请相关支持政策且尚未依托该成果成立企业的,需在获得支持后6个月内依托该成果成立企业。

“未入库的可转化科技成果,作为培育对象,我们将引导其持续完善提升相关指标,待取得‘B级’及以上评价后给予相应的支持。”高致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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