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商务厅获悉,《安徽省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印发,符合条件的省级公共海外仓可参与申报,对新获评省级公共海外仓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用于海外仓软硬件建设。
申报数量有限,每家企业不超过3个
《办法》明确参与申报的公共海外仓建设或运营主体需要在安徽省内依法注册1年以上,并且在境外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建立,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余不低于2000平方米。
此外,《办法》要求申报主体需满足已落地实施并运营6个月以上,服务5家以上(含5家)在安徽省注册的跨境电商或外贸企业。参与申报公共海外仓除具备入库分拣及存储、本地配送等基础服务功能外,还能在通关物流、入库质检、展示、售后维修、退换货管理、信息化数据服务等方面为跨境电商或外贸企业提供至少2项服务,同时拥有自主研发或使用第三方开发的具备仓内货物状态实时监控等功能的信息化仓储管理系统。
根据《办法》,每家企业申报的公共海外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相关联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省商务厅将会对新认定的省级公共海外仓予以授牌,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对省级公共海外仓发展情况每2年进行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连续2次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省级公共海外仓”称号,其建设运营主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
倾斜重点市场,让海外仓助力安徽制造成功“出海”
“海外仓是指建立在海外的仓储设施,即国内企业通过大宗运输的方式将商品运往目标市场国家,在当地建立仓库、储存商品,再根据当地的销售订单,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从当地仓库直接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海外仓注重公共性特点,除企业自用外,还为国内其他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
《办法》注重公共海外仓全球布局优化,在省级公共海外仓的认定时向重点市场适当倾斜,即对设在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的公共海外仓放宽面积标准。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提出要支持公共海外仓接入国内外电商平台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这能够提升公共海外仓的信息化水平。”
“未来,我们会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公共海外仓的建设发展,支持公共海外仓接入国内外电商平台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支持公共海外仓发展配套政策。”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我们也会引导各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运营主体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整合国内外资源,完善物流体系,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