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力支持龙头科技服务机构入驻 最高奖励1000万元

安徽省资讯 (5298) 发布于:2022-06-13 09:17:02 更新于:2022-06-13 11:31:22 来自:江淮晨报
项目申报

近日,《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合肥将用更有力度的真金白银支持、机制改革和更加完善的对接服务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更具活力、更加畅通,更加宽容的环境。

【对接服务】

科技局要成为“科技情报局” 第一时间捕捉最新科技成果

去年,合肥成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此次发布的《措施》提出,建立市委科创委领导联系院士机制。市委科创委主任、副主任每人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作为联络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赴重点高校院所开展对接,了解院士团队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院士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

同时,《措施》提出,合肥市科技局要成为“科技情报局”,第一时间捕捉最新科技成果。成立由合肥市科技局牵头,产投集团、兴泰控股、滨投公司、科创集团等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及安徽创新馆和县(市)区、开发区等抽调人员组成的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常态化开展项目发现、挖掘、策划、转化和服务。

【奖励支持】

真金白银支持再“加码”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再度给予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成果转化专业服务体系打造方面,将支持龙头科技服务机构入驻合肥,对引进行业影响力较强、服务能力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在肥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培育,每年组织专家对入库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给予绩效评估结果优良的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

同时,支持在肥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促进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肥实现转化的,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在创新促进转化方式上,鼓励应用型成果研发和转化,鼓励在肥高校院所建立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对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将给予奖励。对在肥高校院所在本市范围内输出应用型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将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支持成果就地转化场景应用,依托安徽创新馆等,建设“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肥实现转化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补。

【平台建设】

力争“十四五”末 中试基地(平台)重点产业全覆盖

为推进成果孵化载体建设,《措施》提出,将出台合肥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专项政策。目标每年新增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低于30家,培育国家级后备梯队不低于20家。力争“十四五”末,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到100家,实现国家级孵化载体县(市)区、开发区全覆盖。

同时,加快中试熟化平台建设。依托安徽创新馆、合肥市科创集团等,建设一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成果项目小试中试服务,推动中试基地(平台)加快建设,对其建设和运营给予奖补。目标每年新增一批中试基地(平台),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中试基地(平台)重点产业全覆盖。

【机制改革】

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转化环境更加“宽容”

接下来,合肥还将继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中央直属和省属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项目在肥落地,合肥市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成果转化基金及各类产业基金将择优给予支持。

合肥将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科技成果转化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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