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安徽省资讯 (3105) 发布于:2022-06-06 17:35:32 更新于:2022-06-06 16:30:23 来自:蚌埠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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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作用。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今年年底。

根据此次新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企业缓缴需要一定条件,有欠缴的单位,需在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后,再申请缓缴;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前,要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制订缓缴和补缴方案,明确补缴时间。缓缴期满次月须恢复正常缴存。

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向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缓缴申请期为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企业可登录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政务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模板),按要求填报后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递交缓缴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受新冠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也可不作逾期处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且提供证明材料,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次新政也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已婚职工家庭,承租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单身职工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维持150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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