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出台“金十四条” 企业上市可获超2000万元奖励

安徽省资讯 (4632) 发布于:2022-05-27 17:00:06 更新于:2022-05-27 17:00:06
项目申报

5月27日,安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出台的《安庆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一共十四条,从企业股份制改造、申报上市发行、直接融资、股份减持等上市全链条给予企业全方位支持,企业上市可获省市县三级超2000万元奖励。

安庆上市公司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6日,安庆市政府正式印发《安庆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旨在从企业股份制改造、申报上市发行、直接融资、股份减持等上市全链条,支持安庆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共十四条。主要内容有:

1、对辖区内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外地迁入视同本地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以及发行债券、实施股权融资等事项给予奖补,《若干政策》中涉及的税收补助由受益财政承担,奖励由市级财政承担;

2、对因上市(挂牌)股改需要而产生的所得税,以及辅导期内(不超过3年)超股改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补助相应纳税主体。对上述所得税上缴中央及省部分,同级财政在企业首发上市后三年内补助相应主体。另外,对拟上市企业迁入安庆市时所产生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迁入地财政全额补助。对上市公司股东在安庆市减持限售股纳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

3、关于上市(挂牌)奖励,对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辅导、申报、上市三阶段奖励1000万元。对首发上市公司项目组团队奖励100万元。对迁入安庆市并设生产基地、发展前景良好的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上市后迁至安庆市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根据企业近两年地方贡献,奖励400至1000万元。对首次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奖励150万元,首次晋级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50万元。对省股交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4、关于直接融资奖励,企业发行债券或实施股权融资的,按当年募集资金额的1%奖励不超过50万元,每期募集资金投入到我市的,按投资额的1%额外奖励不超过70万元。

发布会上,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贺锐骁表示,《若干政策》不仅大幅提高企业上市奖励,还对企业股改税收补助、境外上市、异地迁址

等方面进行完善,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股改成本全覆盖。对股改期间增量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辅导企业给予3年增量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因异地迁址上市产生的增量税收给予补助,企业股改基本实现“零成本”。

上市流程全覆盖。对企业上市及退出全过程进行奖励,其中上市分阶段市级合计奖励1000万元,再融资最高可奖120万元。目前安庆市企业境内上市可获省市县三级超2000万元奖励。

证券市场全覆盖。奖补政策涵盖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境内涵盖沪深北交易所,境外涵盖港交所、纽交所及纳斯达克,充分满足企业上市需求。

关键人员全覆盖。充分激励推动企业上市的“关键少数”,企业奖补资金可全部用于激励实控人及核心管理团队,同时对签字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及律师团队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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