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13条政策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安徽省资讯 (5236) 发布于:2022-05-25 11:10:43 更新于:2022-05-25 10:49:51 来自:合肥日报
项目申报

近日,《2022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共13条,旨在加大支农力度,推动合肥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合肥市将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对新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50%达产升规后拨付;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色农事服务中心,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数字农业建设,择优支持一批2022年新建或改扩建智能农牧渔场(园)等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按不超过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市将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择优支持一批2022年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不超过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优质粮食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对新建及改扩建粮食生产基地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

与此同时,我市将对新建及改扩建蔬菜生产基地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对新建及改扩建畜禽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对新建及改扩建稻渔基地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对新建及改扩建环巢湖一级保护区渔业尾水处理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20万~100万元补贴。

此外,我市将推动文旅体育产业发展,对市级农家乐和休闲农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单位按规定开展转型升级,达到省休闲旅游示范试点评定标准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免费开展培训服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拓苏浙沪农产品市场,按市场开拓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据悉,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养大户、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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