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安徽省资讯 (4763) 发布于:2022-05-19 15:46:29 更新于:2022-05-19 14:46:27 来自:蚌埠新闻网
项目申报

日前,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要求,蚌埠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通过《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涉及的重点内容清单式一目了然,共三个方面十五项。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努力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大领域实现新发展、实现好位次。

执行合同有新抓手。强调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营商环境,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及时启动再审。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等适用范围,不断提升司法效能,深度应用十大诉讼服务平台,坚持传统服务优化与智慧服务并行,常态化开展“6·18”“11·11”等节点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线上线下解纷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守信激励、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创新诚信履行人在法院诉讼保全、银行金融服务等方面正向激励举措,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通过上述举措,确保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及诉讼服务质效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破产审判工作有新举措。强调要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健全府院联动、破产人管理等机制,强化破产审判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建立破产案件处置协调机制,构建企业破产联动制度及工作体系,出台相关工作细则,高效协同解决破产过程中社会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税费清缴、企业注销、财产处置、打击逃废债等问题;整合“大数据”资源,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将企业挽救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与区域招商引资有序衔接,推动优化重组。加强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有序衔接,提高重整成功率;加大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深化网上立案、司法公开、债权申报、在线会议、网络拍卖等服务,切实降低成本,进一步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压缩审理周期,加大多年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结力度。力争破产审判难点堵点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办理破产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保护中小投资者有新力度。强调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商业纠纷解决路径,为中小投资者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切实提升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审理质量。切实畅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提升多元解纷能力,以示范诉讼引领同类纠纷非诉讼解决,针对涉众型案件,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进示范裁判,以审理一案带动多案化解;妥善处理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依法保护其合法财产。适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稳定中小投资者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切实缩短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一审平均审理周期,不断提升知产民事、刑事审判质效。

为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市中院专门成立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统筹调度,院党组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解决问题,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在工作推进中注重层层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宣传引导。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两级法院综合工作考核,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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