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安徽省资讯 (4504) 发布于:2022-05-12 16:37:44 更新于:2022-05-12 15:21:53 来自:合肥晚报
项目申报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推出有关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未来三年,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15%,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0、国家级不低于1.2,合肥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5。

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台账

2022—2023年,安徽将全面查清全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情况,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台账,形成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编制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

到2023年,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15%,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下降率达到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力争年增长10%以上。到2024年底,全省工业用地亩均效益、亩均税收明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0,其中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2。

从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合肥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滁州、马鞍山、芜湖等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等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

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依法强制执行

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全省将采取分类处置。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的,各地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供地进度;对已征收但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各地要加快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限期满足供地条件。

对闲置土地,将采取清理处置。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各地要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采用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收回、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处置;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各地要及时采取帮扶、约谈、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其他原因造成闲置,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司法机关协商,待查封解除后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其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责令缴纳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后,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拒不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加速“腾笼换鸟”提升工业低效土地

对于工业低效土地,全省将加速“腾笼换鸟”,可以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经协商收回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对纳入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进行项目嫁接,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另外,全省还将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同一宗土地兼容2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未来,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可执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经市、县政府批准,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全省还将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工业用地地块,进行集中规划利用;引导零星分散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亩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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