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留抵退税资金保障,确保国库留有充裕资金用于办理退税,是有效落实退税政策的重要环节。5月6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截至4月28日,省财政厅已将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129亿元全部拨付市县,为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提供足额资金保障。
建立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单独调拨机制,提前做好资金测算,收到财政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市县拨付。3月30日起,按照在资金保障上留有余量的要求,分5批拨付市县129亿元,略高于下达市县的专项资金预算数(128亿元)。
同时,足额保障资金退付需要,结合各地留抵退税工作进度和下达各地的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实行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市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
省财政将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范围,督促市县财政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落实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和库款调拨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惠企业。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市场主体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