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多维发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安徽省资讯 (6302) 发布于:2022-04-28 12:30:53 更新于:2022-04-28 11:04:53 来自:合肥财政局
项目申报

2022年,合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持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安排各类涉农资金190.08亿元,从推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建设及管护、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社会保障水平、补齐农村公共卫生和教育短板等五维度发力支持合肥市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5.06亿元。7.51亿元支持庐江县民宿、桥头集爱情隧道、冶父山七彩凤凰谷、山口凌等29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推动乡村文旅产业发展;3.9亿元补助县(市)区实施衔接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37个,并在长丰、庐江、巢湖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1亿元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农产品仓储冷链、经果林和精品苗木、林下经济和农业产业园建设,计划兑现市级高质量发展政策涉农条款13条和林业奖补项目34个。市级开发15个特色农业保险险种,财政给予80%的保费补贴(市县财政各承担40%),预计投保面积超500万亩。此外,对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增资1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重点龙头企业及成长期涉农企业。

二是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资金120.43亿元。50.1亿元支持引江济淮工程拆迁补偿和属地市政桥梁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永久征地4.7万亩、临时用地10.15万亩和3座市政桥梁审计结算。40.5亿元补助县(市)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按新增耕地15万元/亩给予补助,预计新增耕地2.7万亩。19.63亿元支持县(市)区实施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资金市与巢湖市、庐江县、安巢经开区项目按6:4分担,与其他县按5:5分担,计划完成147.09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支付1.23万公里农村道路畅通项目工程尾款。8.49亿元支持“三达标一美丽”等水利建设,扣除上级转移支付外,县级按照1:1配套安排资金,计划完成圩口达标治理14个、灌区达标26个、水库达标12个、美丽河流3条以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28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0.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2.3万亩和高标准农田示范点1.5万亩左右,高标准农田补助标准提升至2365元/亩,建设资金中央、省分别按照1000元/亩、625元/亩的标准安排,剩余部分由市、县按照1∶1分担。

三是支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从环巢湖资金池安排31.89亿元支持环巢湖区域水利、渠道等设施建设和坑塘清淤、护坡及绿化、蓝藻防控等生态环境项目118个,改善巢湖流域生态功能。7.65亿元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改厕及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农村垃圾整治以及农资(农药、农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其中,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常住农户改厕和农村厕所管护,分别按照150万元/村、86万元/村、800元/户和10万元/乡镇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资金解决。2.62亿元支持源水购置、湿地生态补偿、测土配方、水库水质监测等项目,为合肥市农业农村生态宜居提供监测、维管等保障。

四是兜牢农村社保底线。安排农村社会救助及养老补助资金8亿元,较上年增加3.77亿元。2022年,农村社会救助市级承担比例由此前的分类补助统一提高至对县(市)补助40%、对区补助50%;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06元/月/人,农村特困标准提高至12574元/年/人;对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2035元/月/人予以补助。2022年,全市预计保障农村低保人口12.5万人、农村特困人口2.9万人以及农村残疾人口13.9万人次。

五是补齐农村公共卫生和教育短板。安排资金3.97亿元。对合肥市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妇幼公共卫生补助、妇女两癌筛查、基本药物补助和村镇卫生室建设等方面给予市级补助,补齐农村公共卫生短板。对四县一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按照生均定额予以补助,支持农村学校或覆盖农村学生的学校购置设施设备、开展人工智能+智慧教育、落实普惠园政策以及开展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工作,着力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同时,对农村“科普之家”、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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