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实行“一把手”工程优化营商环境

安徽省资讯 (3811) 发布于:2022-04-20 18:22:11 更新于:2022-04-20 18:22:11
项目申报

宣城市实行“一把手”工程,通过局长(指标长)“领办”、企业“找茬”、组织“护航”,关注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局长(指标长)“领办”,带“一把”。研究制定《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举措(2022版)》。针对18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项下细分指标设定,对外公布营商环境承诺指标清单。通过完善指标长会议、责任分解、分层调度等工作制度,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作用,充分调动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长单位的能动性,围绕企业、市场主体办事项,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降成本、提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各项为企服务方式、渠道、载体的创新,增强工作实效。根据安排,营商环境指标长不仅要加大力度调度其负责的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项下所有细分指标的提升,而且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市本级园区相应领域营商环境指标提升的工作指导,局长(指标长)每年带头服务企业、市场主体办理事项走流程不少于2次;市“四最”办就全市整体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情况和指标长工作机制执行情况加大调度。

企业“找茬”,促“一把”。在2021年启动开展“我对标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基础上,针对18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确立的10个对标城市,接续开展“我对标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全面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在企业办理事项上的环节、材料、时间、成本、效率,鼓励企业来“找茬”,力争2022年底,宣城市80%营商环境一级指标达到全国标杆水平。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服务专窗,畅通企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凡是企业、市场主体反向例证在办理环节、材料、时间、成本、效率方面不能与沪苏浙等高对接的实例,均记录在案。相关职能部门不能说明正当且充分理由的,由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四最”办点对点交办、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由市“四最”办进行通报。

组织“护航”,担“一把”。鼓励支持各指标长单位、各细分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积极对标对表抓营商环境提升。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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