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两化体系评定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各市、区奖补如下:
1、巢湖:两化体系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合肥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合肥蜀山区: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3、肥东县: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4、肥西县:对当年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5、芜湖:两化体系评定企业择优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6、铜陵:凡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两化体系评定企业20万元。
7、池州:两化体系评定企业10万元。奖励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有功人员,1.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3000元;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有功人员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重奖2万元。
7.1池州贵池区:两化评定企业奖励10万元
8、阜阳:对新认证的国家级两化融合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9、毫州: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10、潜山:对于2019年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淮北:新通过两化评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11.1淮北相山区: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2.黄山: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30万,两化体系评定企业20万。
13.宣城郎溪县:两化贯标奖励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