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支持合肥争创国家中心城市

安徽省资讯 (5585) 发布于:2022-03-23 09:18:42 更新于:2022-03-23 09:18:42 来自:人民网
项目申报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必然选择。”作为指导未来15 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3月21日正式发布。规划明确,促进合肥芜湖联动发展,支持合肥争创国家中心城市,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实施现代化中小城市分类培育工程,将肥西、肥东、长丰等培育成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卫星城市。支持合肥等人口增加较快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探索推动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

[ 目标 ]2035年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

“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 年的50.97%提高到2020年的58.3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 年的27.6%提高到2020年的37.24%。5年累计7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35.81万套、老旧小区2870个。

围绕2035 年建成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总目标,我省将全面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力争至203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其中,合肥都市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长三角中心区8市平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达到80%以上,皖北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0%左右,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

[ 城镇体系 ] 促进合肥芜湖联动发展

优化全省城镇体系,我省规划明确,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合肥都市圈,提升都市圈发展定位。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支持合肥、芜湖分别与南京共建分行业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强化合肥都市圈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深化与杭州、苏锡常、宁波都市圈互动互助。

优化都市圈空间格局,我省将推进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加快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建设,加快推动合淮、合六同城化发展。通过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缩短城市时空距离,构筑1 小时紧密通勤圈层,打造“轨道上的合肥都市圈”。

促进合肥芜湖联动发展,我省将以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区建设为重要机遇,全面提升对内和对外开放水平,发挥技术、资本和人才优势,在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方面,促进分工合作和优势互补。规划明确,依托合福、商合杭高铁和芜合高速等交通设施,以及谋划的G60 高速磁悬浮通道试验工程,优化合肥—芜湖沿线城镇空间布局,重点协调巢湖市、无为市等市际毗邻地区城镇和产业园区建设。

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我省规划明确,支持合肥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明确,加快芜湖至合肥、杭州方向高速新通道谋划建设工作,支持将芜湖列入国家高铁货运物流规划布局城市,加快推进宁芜铁路复线工程开工建设,规划建设合芜宣城际铁路、高速磁悬浮铁路(合肥至芜湖段)等系列重大项目。

培育肥西、肥东、长丰成为卫星城市

强化县城的重要载体作用,我省将实施现代化中小城市分类培育工程。立足县城在资源禀赋、交通区位、规模体量等方面的差异,分类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规划明确,将大城市周边的县级市和县城培育成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卫星城市;将一批县域人口总数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镇化人口多的县级市和县城培育成常住人口超过50万的县级中等城市和20~50万的县级I型小城市;引导具有生态、文化特色的其他县级市和县城“小而特”发展。规划了明确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15 个,支持肥西、肥东、长丰、怀远、凤阳、寿县、凤台、濉溪、来安、全椒、怀宁、当涂、和县、阜南、休宁,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与中心城市实现一体化发展。同时还将培育县域中心城市31 个,特色小城市13 个。

合肥黄山与浙江杭州、上海杨浦对口合作

促进以长三角一体化为重点的城镇开放发展,我省规划提出,高质量推动各设区市与沪苏浙相关市(区)共建合作,支持有关城市深度融入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高水平推动各市城区与沪苏浙相关市城区对口合作。

我省将实施长三角城市对口合作计划。其中市级合作包括:合肥、黄山与浙江杭州、上海杨浦,淮北与江苏徐州,宿州与江苏徐州、浙江杭州,亳州与上海奉贤,蚌埠与江苏苏州、浙江宁波,阜阳与上海徐汇、上海松江、江苏苏州,淮南与上海闵行,滁州、芜湖与江苏南京,六安与上海松江,池州与上海长宁,铜陵与江苏常州,马鞍山与江苏南京、上海长宁、上海普陀。城区合作包括:合肥包河区与杭州余杭区,合肥蜀山区、庐阳区与上海市黄浦区,淮北相山区与浙江长兴县、上海莘庄工业区,淮北濉溪县与上海闵行区浦江镇等。

[ 城市品质 ] 支持合肥等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

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人民高品质生活空间,我省规划提出,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适度超前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到2025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8%。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我省规划明确,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采取差异化精准调控措施,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规划明确,促进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合肥等人口增加较快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定期公开各地土地储备和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建立住宅用地市场监测指标体系。

加快“全龄友好”城市示范建设

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我省规划提出,健全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机制。预留应急防疫空间,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

普惠性公办托幼机构未来家门口可能就有。加快“全龄友好”城市示范建设,我省规划提出,开辟面向年轻人的低成本就业创业场所和居住空间,重点发展普惠性公办托育机构,各市每年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各地实施托幼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实现托幼一体园在公办、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40%。

[ 城市治理 ]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

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省将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同时,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科学谋划并稳妥推进县改区、县改市等行政区划调整。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优化市辖区空间,推进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为城市行政区。支持县城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或承担特殊功能的县改市或区。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简化行政区划层级,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探索推动镇区常住人口20 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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