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2020年度全省发展民营经济考核结果

申报通知 (8107) 发布于:2021-07-29 更新于:2021-08-16
项目申报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民营经济运行稳步复苏,为全省经济稳定向好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有关规定,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市、县(市、区)2020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2020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6位的市:合肥市、芜湖市、宿州市、滁州市、淮北市、宣城市。

(二)2020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县(市、区)

一类县(市、区):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市包河区、天长市、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市湾沚区、肥西县、芜湖市弋江区、肥东县、芜湖市繁昌区、广德市、长丰县、宁国市。

二类县(市、区):和县、含山县、六安市金安区、宣城市宣州区、池州市贵池区、蚌埠市淮上区、濉溪县、蚌埠市蚌山区、淮北市相山区、滁州市琅琊区、淮南市大通区、蚌埠市禹会区。

三类县(市、区):宿州市埇桥区、泗县、界首市、萧县、阜南县、亳州市谯城区、固镇县。

四类县(市、区):潜山市、金寨县、岳西县、霍山县、青阳县。

 

二、结果运用

(一)对受到通报表扬的6个市、36个县(市、区)重点项目,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

(二)对受到通报表扬的6个市、36个县(市、区),给予再贷款、再贴现、发行金融债倾斜支持以及在金融安全考核中予以加分等激励,由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项惠企政策更加精准地滴灌到民营企业的最渴望处,不断成就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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