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相关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现开展我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工作。
一、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于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管委会132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张扬 65869522
邮箱:515245634@qq.com
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附件2:佐证材料(供参考)
附件3: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高新区经贸局
2022年3月7日
附件1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五部分由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填写。第六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六、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六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所在省份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中型 □小型 □微型 | |||||||||||
所属行业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
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
从业人数 | 其中研发人员数 | |||||||||||
企业类型 |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 |||||||||||
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 (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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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 □深交所 主 板 □深交所 创业板 □新三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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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效益 | ||||||||||||
重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 | ||||||||||
净利润总额 | 万元 | 万元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上缴税金 | 万元 | 万元 | ||||||||||
近2年内是否获得新增
股权融资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金额: 万元 | |||||||||||
三、专业化程度 | ||||||||||||
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 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单位:年) | |||||||||||
主导产品类别 | ||||||||||||
行业领军企业(3个以内)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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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四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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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如属下列领域,请打勾 □5G □集成电路 □新能源 □工业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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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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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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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
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及本省排名 |
市场占有率: %
本省排名: |
市场占有率: %
本省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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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
本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
% | % | ||||||||||
主导产品出口额 | 万美元 | 万美元 | ||||||||||
四、创新能力 | ||||||||||||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
技术研究院 |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 ||||||||||
企业技术中心 |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 |||||||||||
企业工程中心 |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 |||||||||||
工业设计中心 | □国家级 □省级 | |||||||||||
院士专家工作站 | □有 □无 | |||||||||||
博士后工作站 | □有 □无 | |||||||||||
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个以内) 1.
2. 3. 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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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
研发经费总额 | 万元 | 万元 | ||||||||||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 | ||||||||||
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重 | % | % | ||||||||||
拥有专利情况 | 有效专利总数 项。
其中发明专利 项; 实用新型专利 项; 外观设计专利 项; 软件著作权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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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制(修)的标准数量和名称 | 主持制(修) 项
参与制(修) 项 |
主持制(修) 项
参与制(修)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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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名称: | |||||||||||
数字化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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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 □是 □否 | ||||||||||
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 □是 □否 | |||||||||||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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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有效期内) | 1.高新技术企业 □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5.绿色工厂 □ 6.质量标杆 □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 8.其他□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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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 |||||||||||
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 |||||||||||
五、经营管理 | ||||||||||||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
标准全称 | ||||||||||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选) | UL□ CSA□ ETL□ GS□
其他 □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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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可多选)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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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300字以内, 请勿另附页) |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三、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的荣誉或称号情况等。 四、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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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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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核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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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指标
(请在符合项□ 后面 打“√”) |
分类
指标 (3选1) |
a. 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 ,且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 ;
b.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 ; c.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研发投入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重大突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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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指标 (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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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 ;
2. 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 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 ; 3.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 ; 4.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 ; 5.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6. 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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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必填,须盖章) |
经初审核实:
1. 该企业符合“分类指标”中a□ b□ c□ 类要求(三选一)。
2. 该企业符合“6项必备指标”中的 项。
3. 推荐意见: 。 (请填“同意”或“不同意”)。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佐证材料(供参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3.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
4.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附件3
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拟对外发布) |
是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专精特新”产品) | 所属分类(填写附件1“六初核推荐”中“分类指标(3选1)”的字母序号) |
1 | ||||
2 | ||||
3 | ||||
… |
说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包括: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不含制造业单项冠军)等。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