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巢湖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申报通知 (6542) 发布于:2022-03-03 更新于:2022-03-03 来自:巢湖市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各镇、街道经发办、居巢经开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文件和《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受理2021年度政策兑现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25日,各科室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2021年度巢湖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巢湖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hscy.c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巢湖平台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3)。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各科室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投资类补贴政策需同时报送2份纸质材料。市经信局将会同第三方对投资类补助需赴现场查验,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非重复性,并在发票原件上盖章。

三、2021年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参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和《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文件。

咨询电话:69139996(巢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82613781(中小企业科)

82633362(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科)

82611827(综合规划和经济运行科)

82624804(科技与信息产业推进科)

82624705(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四、申报要求

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巢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附件:1.《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2021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

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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