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度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工作开始

申报通知 (6997) 发布于:2022-02-24 更新于:2022-02-24 来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项目申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0〕6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兑付范围

(一)新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项目已从“安徽省‘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制造业贷款贴息项目”平台申报,并经银行确认。

2. 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并已发生利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延续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已获批贷款贴息的项目(见附件1),至2021年3月底项目贷款未结清,并继续发生利息的项目。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项目贷款合同名称须与项目批复名称等材料保持一致,原则上不支持企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确实用于制造业项目建设,银行提供详细的说明后,可纳入贴息支持范围。本次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各按50%分担。

二、申报材料

(一)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汇总表(附件2)

(二)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附件3)

(三)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延续申报项目无需提供)

(四)佐证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 银行借款合同;

4. 银行放款回单;

5. 项目核准(备案)、开工证明(土建施工现场照片或设备采购佐证材料)等;

6. 承诺函(附件5)。

三、有关说明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对照项目支持范围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项目真实性承诺,于3月10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二份,含电子带光盘)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联系人:孙文军,联系电话:0551—62601454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1.2021年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补助项目表

2.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汇总表(分市汇总)

3.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分企业填报)

4.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参考)

5.承诺函(参考)

附件4

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

(参考)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所在地、企业规模、注册资本、产品介绍、所获荣誉等基本介绍,以及企业资产、现有贷款、负债、产值、销售收入、税收、银行信用等级等财务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总体介绍。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意义、建设主体、地点、总投资、建设内容和规模、建成后新增产能等情况。

(二)技术分析。技术工艺先进性、创新点等,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资金来源,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等。

(四)项目贷款银行、贷款期限、贷款额等。

(五)项目进展。包括前期审批工作完成情况,开竣工时间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六)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佐证材料

附件5

承诺函

(参考)

省发展改革委:

我公司承诺对所申报的****贷款贴息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该项目不属于前期已享受过人民银行专项应急贷款的项目,未享受过且未申报省“三重一创”支持新建项目条款、制造强省政策中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等五类政策。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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