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建发局的部门政策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建发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4006655990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2月25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2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建发局1301办公室对应经办人。
四、申报条款
(一)建筑质量奖
1.管理创新奖。①对设计企业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2亿元(含)-5亿元、5亿元以上(含)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择优给予奖励;②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以联合体、总承包等方式承接单项合同额5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择优给予奖励;③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中推广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的,择优给予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企业承接高新区财政性投资项目不享受该条款)。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建筑业/65322932);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合同、专家评审意见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杨成 65311469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01办公室
2战略协同奖。对2021年新开工的合同造价分别达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以上且由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分别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高新区直属企业(建设单位)不予奖励。分期分批建设项目,仅奖励一次。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建筑业/65322932);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合同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杨成 65311469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01办公室
3.资质升级奖:①对2021年度新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企业、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2021年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具有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将总部迁入高新区,且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变更到高新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分别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建筑业/65322932);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杨成 65311469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01办公室
4.争先创优奖:对园区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钢结构金奖”、“黄山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同一项目(本年或跨年度)获多个奖项按最高奖项兑现不重复享受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建筑业/65322932);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网站公示截图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杨成 65311469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01办公室
5.知识产权奖:对企业主导制定国家工法(限建筑行业,下同)、参编国家工法;主导制定省级工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奖项中其它标准奖励请向市场监管局申报)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建筑业/65322932);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工法证书、网站截图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杨成 65311469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01办公室
五、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申报资格否决:
(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
(二)企业承建的高新区项目因质量安全、农民工维权维稳等问题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该企业不享受政策支持。
附件1:2021年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xlsx
附件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高新区建发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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