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申报通知 (9090) 发布于:2022-01-21 更新于:2022-01-21 来自:淮北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

各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北市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实施方案》(创新办〔2020〕1号)、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75号)),现就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励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2020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00万元以上且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二、奖补标准

按照2020年研究开发费用(R&D经费)投入、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强度择优给予奖励和补助。

(一)全市R&D经费投入“双十强”奖励。对R&D经费支出排前10名、R&D经费支出强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排前10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二)R&D经费投入补助资金。对全市R&D经费支出、R&D经费支出强度、R&D经费支出增长综合排名较高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本项资金与全市R&D经费投入“双十强”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奖励)奖补资金申请表

2.单位出具的信用承诺书。

3.企业2020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

3.企业2020年的研发项目情况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或财务状况表)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四、申请程序和要求

1.企业申请材料请于2月28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3月4日前向市科技局统一报送推荐函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奖励和补助资金列入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用于企业自主实施研发项目,并确保下一年度纳入统计。

联系人: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与体系建设科 王楠、郜永

联系电话:3895729

五、强化考核评价

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 共服务平台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 部、财政部批复同意的年度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经济和 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按照《分年度实施成效自评估》方案,对重点“小巨人”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实施期满1年、满2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挪用、虚列支出等不合规使用资金情况,以及拒不接受调度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的企业及平台,依规处理。

附件

1: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表

2:单位信用承诺书(样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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