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战略部署,支持和推进量子科学、磁约束核聚变科学、脑科学与类脑科学、生命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战略性前沿基础研究。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建立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国家实验室聚焦国家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整合创新资源,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支持量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强量子科技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建设量子中心。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市场机制主导和产业政策引导相结合,联合编制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同、错位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基因编辑等一批未来产业。
11.加快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坚持全域创新理念,依托“一心一谷三区”,创建国家级科学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量子中心”,依托国家实验室,聚焦量子通信、计算、测量三大领域,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创新成果策源地和量子产业集聚地。打造“科大硅谷”,依托中国科大等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海内外校友科创基地。打造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创新策源强劲、成果转化高效、生活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科学新城。打造国际科学交流和创新成果集中展示区,依托滨湖国际科学交流中心等,创设一批国际知名科学品牌活动和高端权威论坛。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依托安徽创新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加快培育形成千亿级科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