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中共中央 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安徽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市监质〔2021〕3号),以《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地方标准为主要依据,开展了2021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工作。经自愿申请、初审推荐、资格审核、专家综合评价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认定167家企业为2021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含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等137家制造业企业、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30家服务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有效期四年)。
希望入选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培育、创建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努力创建国际一流品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推介力度,激励引导更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安徽制造向安徽创造转变,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升级!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2021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