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全省质量大会精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我市质量竞争力和经济综合实力。依据《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滁政办〔2016〕11号),现将2022年度第八届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滁州市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主要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在全市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每届“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各不超过5家。
二、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提供服务的所有社会组织(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组织)。
三、 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类活动三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培训合格、聘任上岗,有效履行职责;
(四)在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质量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重视组织质量文化建设;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能源、质量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有质量、设备、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4.近3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质量问题;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质量管理方法典型案例、企业文化案例、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质量管理方法典型案例:重点从方法(模式)的理念、内容、做法、成效及可推广性等方面,按照引言、企业概况/企业简介、推行xxx方法或模式的过程、管理创新之特色、结语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字数限定在5000字左右;
5.企业文化案例:主要从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等方面进行梳理,注重总结使命的确立、愿景的规划和价值观的形成过程等内容,按照引言、企业概况/企业简介、企业文化综述(使命:使命的确定、愿景:愿景的规划、价值观: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企业文化在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结语五个方面进行总结,要突出文化案例的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篇幅限定在5000字左右;
6.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材料1、2、3按实际内容合订成册,4、5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ch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1.2月底之前:请各县(市、区),市经开区、中新苏滁市场监管局牵头将经过认真摸排梳理、精心培育的推荐组织名单表(见附件)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3月底前:举办市长质量奖申报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组织的领导或质量管理者参加。
3.7月中旬:申报组织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市经开区、中新苏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对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并上报至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4.8-10月底前: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交流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年底前: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获奖的单位予以公示、批准、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各地区各行业中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严禁弄虚作假,在评价过程中凡发现组织有虚假、欺骗行为的,3年内禁止参加各类政府质量奖等评选;对已获县(市、区)质量奖(提名奖)的申报组织优先推荐。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广泛动员、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申报,认真帮助和指导符合条件的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并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全省质量大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开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推广活动,树立标杆、弘扬先进。
(三)认真审核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评选。凡没有经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荐并形成推荐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组织申报资料内容不实,影响全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质量的,将在年底质量工作考核中酌情扣分。
联系人:杨德岗 电话:3071375邮箱:zlk30713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