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1.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截止时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3月1日-4月30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3月25日前。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支持政策:一是强化金融赋能。充分发挥天使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对符合投资条件的科技团队项目给予投资赋能。用好用足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超长期国债等政策工具。组织开展“一行一特色”“一市一天使”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推动“共同成长计划”和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科技团队创设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二是强化场景赋能。围绕科技团队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谋划打造场景机会,塑造典型应用示范案例,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场景应用标杆支持。
三是强化平台赋能。支持科技团队创设公司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四是强化服务赋能。通过“容缺制”“承诺制”“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等便利化措施,为科技团队中外籍高端科技人才来华工作提供便利化服务。指导和支持科技团队创设公司申报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科技团队参加企业科技人才“千人特训营”培训,加强科技人才“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能力培养。
五是强化活动赋能。支持和优先推荐科技团队及创设公司参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世界制造业大会、安徽“双创汇”、“高校院所行”、创新创业大赛、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活动赛事,通过设立科技团队专区或专场,推动科技团队成果与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
截止时间:持续有效。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支持政策: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前。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1日前。
归口部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3日前。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支持政策:入围揭榜挂帅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家)。鼓励完成揭榜任务的相关材料以医疗器械主文档形式进行登记,并通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等政策加大应用推广支持力度。
截止时间: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支持政策:对成效评价优异、成果应用显著的项目,省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奖补,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通过成效评价但未纳入省级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市局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
归口部门: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支持政策: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归口部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截止时间:2023年度名单内企业,申请继续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10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第一期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第二期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归口部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截止时间:系统关闭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4:00。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下午16:00线上填报截止。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系统关闭时间:2025年3月17日17:30。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前。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
归口部门:省工信厅
截止时间:持续有效。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支持政策:入围揭榜挂帅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家)。鼓励完成揭榜任务的相关材料以医疗器械主文档形式进行登记,并通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等政策加大应用推广支持力度。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
归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6:00前。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截止时间:第一批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第二批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第三批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归口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