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146) 发布于:2025-02-27 更新于:2025-02-27 来自: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局,阜阳经开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阜合园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要求,现就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有效期内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提,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广泛动员符合直通条件或评价要求的一二三产中小企业应报尽报。

2.申报企业及时与所在县区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时间,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在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评定得分,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

4.请各地工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联系电话:2552815,邮箱:fysgxjzxqy@ 126.com。

附件:1.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工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若满足,说明具体条件)

         
         
         
         
         
         
         
         
         
         
         

附件3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申报系统保持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

3.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

4.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5.2024年1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报告(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近3年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信息报告)

7.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提供一项即可)

8.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9.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10.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11.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不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近2年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同时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4.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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