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主创新政策(第一批次)兑现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1875) 发布于:2025-02-20 更新于:2025-02-20 来自:芜湖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芜政〔2024〕50号),现将科技领域2024年度自主创新系列政策(第一批次)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方式

科技领域2024年度自主创新系列政策(第一批次)共9条政策条款,其中第1-6条兑现方式为免申即享,第7-9条兑现方式为限时即享(各政策条款详见附件1)。

1.免申即享:该类政策条款无需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文件依据主动拨付奖补资金。

2.限时即享:该类政策条款需要申报单位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线上申报(网址https://zcdx.wh.cn/#/default),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奖补资金。

二、限时即享政策条款申报说明

1.政策条款第7条“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第8条“国家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第9条“省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为限时即享政策,需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时间为2月8日至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对于政策条款第7条“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申请受理地”选项中,申报单位应按照单位注册地选择相应县市区、开发区。

3.对于政策条款第8条“国家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第9条“省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高校、市本级事业单位、市本级企业(纳税所在地为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申请受理地”选项选择市本级;县市区级事业单位、县市区级企业(纳税所在地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申请受理地”选项选择相应县市区、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高度重视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做到应报尽报,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及时做好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真实性审核,落实专项资金,确保自主创新政策及时兑现到位。

2.各县市区、开发区需于2月25日前在惠企超市系统中办结“限时即享”政策,并于3月6日前将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的兑现明细(见附件2)、代扣通知单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科技局规划科胡安3119683,各政策条款联系人详见附件1

附件:1.2024年度自主创新政策条款(第一批次)清单

2.2024年度自主创新政策兑现明细

2025年2月7日

附件1
科技领域2024年度自主创新政策条款(第一批次)清单
序号 政策条款 兑现方式 政策上线名称 咨询电话 申报材料
1 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免申即享 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奖励 市科技局平台科 周辉
0553-3830693
/
2 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免申即享 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奖励 /
3 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揭榜”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免申即享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补助 /
4 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揭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免申即享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补助 /
5 瞄准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实施若干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照每个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 免申即享 “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补助 市科技局资统科 宋金谦
0553-3833603
/
6 瞄准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聚焦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实施市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示范效果、复制推广性、项目规模等,按照项目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 免申即享 市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补助 市产创中心 黄超
0553-3993783
/
7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的产学研合作,按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的3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限时即享 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市科技局高新科   潘雅娴 0553-3831594
江北集中区       吴鑫虎 0553-2881163
经开区           毕荣琴 0553-5841218
三山经开区       代昌玉 0553-3918958
弋江区(高新区)  胡致远 0553-3902556
无为市           孙  彬 0553-2532987
南陵县           鲍  根 0553-6820765
镜湖区           关  慧 0553-2626558
鸠江区           纪秀娟 0553-5864150
湾沚区           张  纯 0553-8913102
繁昌区           吴文双 0553-7770566
自贸区           刘  军 0553-5801241
1. 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签订);
2. 技术合同登记证明(需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合同并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3. 发票复印件;
4. 银行资金到账凭证(金额需要2024年实际到账);
5. 申报企业及单位法人代表出具的不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承诺书(申报系统中有承诺书模板)
8 支持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国家、省科技部门相关要求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部分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承担、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 限时即享 国家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 市科技局资统科    宋金谦 0553-3833603
江北集中区        吴鑫虎 0553-2881163
经开区           毕荣琴 0553-5841218
三山经开区       代昌玉 0553-3918958
弋江区(高新区)  胡致远 0553-3902556
无为市           郑本春 0553-2532987
南陵县           傅  璐 0553-6820765
镜湖区           关  慧 0553-3122807
鸠江区           纪秀娟 0553-5864150
湾沚区           武  旻 0553-8913114
繁昌区           吴文双 0553-7770566
自贸区           刘  军 0553-5801241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下达文件或拨款文件扫描件;
2.企业记账凭证;
3.银行到账单
9 支持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省科技部门相关要求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部分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承担、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 限时即享 省级科研项目配套补助 1.省科技计划项目下达文件或拨款文件扫描件;
2.企业记账凭证;
3.银行到账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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