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和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作部署,服务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省数据资源局拟组织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培育储备暨首批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遴选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智慧能源、教育教学、人力资源、公共安全、流域治理、数字乡村、空天信息、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数字创新等领域,面向典型应用场景和服务大模型训练需求,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2.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在安徽省内注册,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行业领域数据富集型企业、平台型企业、链主企业以及在数据领域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一定数据资源基础主体(原始数据规模文本类不低于5TB、图形图像类不低于5TB,视频类不低于100TB、音频类总时长不低于10万小时)申报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请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资源局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安徽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安徽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征集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实际事情填写政策服务需求信息表(附件3,作为下一步提供精准政策服务依据),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数据集建设基地申报”命名,于2025年2月20日前报送至省数据资源局数据资源处。
2.审核评估。省数据资源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邀请行业领域专家从申报主体行业影响力、生态建设能力以及数据集完整性、规范性、可用性、易用性、可扩展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推荐意见。
3.遴选认定。省数据资源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专家意见确定高质量数据集基地建设主体,并授予安徽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证书,并动态遴选储备一批高质量数据集。
三、支持政策
1.在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探索安全合规流通规则、技术、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以高效应用促进高效供给;
2.将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纳入安徽省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储备范围,作为国家高质量数据集项目申报储备项目,指导并支持申报国家项目和试点示范;
3.鼓励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依法合规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开展数据交易流通,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
4.鼓励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通过应用场景对接等方式依法合规参与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荐数据赋能场景试点建设;
5.在政策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培训、路演咨询等方面加强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的指导服务,推荐与金融机构、数据领域相关投资基金等对接融资。
联系人及电话:孙剑,0551-62999897。邮箱:ahssjzy 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531办公室(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座)。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