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200) 发布于:2025-01-14 更新于:2025-01-14 来自: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

各市工信局:

根据《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现就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十四五”以来,我省重点产业链锚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在重大装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成功研发制造的代表安徽科技创新最新成果、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新产品。

二、遴选标准

(一)申报主体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产品条件

1.行业引领性强。设计理念领先,追求卓越品质和高可靠性,体现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具有显著的行业辨识度,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已牵头制订行业以上标准,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或属于“国际首创”,是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技术创新,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商业化应用。或属于“国内首创”,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与封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可控水平。

3.市场价值较大。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排名居于前列、在省内居第一。或能满足国家战略需求,解决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卡点”“堵点”,牵引带动的市场需求大。

4.已纳入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库,或在重大活动及全国性展会中重点展呈的产品优先推荐。

5.产品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等。

三、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申请表》(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

(四)产品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

(五)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横向对比表(与国际对比、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

(六)产品的企业标准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

(七)2023至2024年内产品销售凭证(2年的产品销售明细表,1-3个销售对象的大额发票、大额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八)市场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

(九)相关荣誉证书、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一)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产品名称应准确、科学、严谨,符合行业和社会认知。原料、技术工艺与其他同类型产品具有明显区别且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的,可在产品名称前添加相应修饰性定语加以表征。

(二)推荐名额:合肥市不超过12个,芜湖市不超过8个,滁州、马鞍山、阜阳不超过6个,其他市不超过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不超过1个。

(三)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与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同时,每个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像素800*600以上、大小2M以上)。请将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产品申报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lijun48@ ahjxw.gov.cn。

联系人:李俊,电话:0551-62871850。

附件:1.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申请表

2.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3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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