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精神,打造合肥工业精品,提升“合肥制造”品牌影响力,现就开展2024年“合肥工业精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合肥市制造业领域,征集品质卓越、技术领先、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良好的工业产品,打造一批高可靠性、高附加值、高知名度的“合肥工业精品”。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截至申报时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
(二)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四)截至申报时,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客户满意度高。
(五)产品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已通过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特殊行业产品,须具备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六)企业参与产品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八)鼓励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申报“安徽省新产品”或市级以上“三首”产品。鼓励企业争取国家或省市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鼓励企业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
(九)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关联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
(一)合肥工业精品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经营、科研和管理情况。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三年度财务报表。
(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六)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证明,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单独列出)。
(七)申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企业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
(八)申报产品采用的标准,及其与同类产品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或地方标准主要指标对比。
(九)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上一年度营收、利润、纳税、设计研发费用占比等情况,以及申报产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毛利率)。
(十)用户报告(最少五户)和近三年市场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及申报产品拥有的市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商标、质量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十二)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三)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十四)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并签字盖章。
加分材料:
(十五)安徽省新产品、市级及以上“三首”产品等相关荣誉的认定文件、证明材料。
(十六)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七)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申报产品生产过程使用的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产品名单,由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荐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2月16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报送至县区时间以各县区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合肥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产品照片(以企业+产品名称进行命名)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7934938@ qq.com。每个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像素800*600以上、大小2M以上)。
联系人:滕冬林,电话:0551-63538396。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