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省通用机场布局,指导通用机场有序建设,促进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以对公众开放的A1、A2类通用机场及兼顾通用航空服务功能的运输机场为布局重点,提出规划布局方案;对A3类通用机场及不对公众开放的B类通用机场提出规划布局原则。规划期限为2019-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我省通用航空发展内外部条件和环境变化,适时进行必要修订和调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通用航空是航空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和谐、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通用航空加速发展,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推进,通用航空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通用航空产业初步形成聚集效应。
一是通用机场建设有序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宁国青龙湾、芜湖三元等通用机场,肥西(官亭)、肥东、庐江、砀山、界首、金安区、桐城、旌德、黄山区等一批通用机场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二是通用航空运营初具规模。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用航空运营企业有安徽顶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5家。2018年,全省完成通用航空飞行作业6824小时、13776架次,其中省内企业完成2331小时、6439架次。在工林农生产作业、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通用航空产业快速发展。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钻石航空发动机等一批通用航空企业集聚发展。2017年,芜湖市获批国家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2018年第一批量产DA42型双发四座飞机顺利交付,自主研发的DV20混合动力飞机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
总体来看,我省通用航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通用航空制造业和配套产业已初步形成聚集效应。但仍存在通用机场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覆盖范围不广,通用航空配套保障能力薄弱,通用航空专业人才缺乏,通用航空专业运营能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
(二)面临形势。
随着国家一系列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出台、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通用航空在短途运输、城市公共管理、应急救援、旅游开发、生产作业等方面的需求潜力巨大,我省通用航空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一是落实国家通用航空发展战略的需要。2010年以来,国家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通用机场规划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通用航空运营等关键领域利好政策陆续出台,通用航空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对通用航空发展做出了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为我省通用航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二是构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需要。我省正在加快交通强省建设,要求各种交通方式实现合理分工和有机衔接。我省部分丘陵和山地地区,受地形地貌条件限制,地面交通条件有待改善。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的特点,有效弥补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公共运输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实现通用航空与其他交通方式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经济的综合运输服务。
三是满足我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我省皖南、皖西属于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皖北属于国家粮食主产区,对航空护林、农业作业等生产服务需求强烈。同时,我省旅游资源丰富,数量和品位在全国名列前茅,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对空中游览、低空旅游、航空运动、飞行体验等消费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提升我省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我省皖北矿区多而密集,皖南、皖西山区和沿江、沿淮等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对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公益服务需求强烈。完善通用机场布局,构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对提高抗洪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急救、应急事件处置等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五是推进我省通航产业发展的需要。我省通用航空制造比较优势突出,省政府批准设立了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芜湖市获批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初步构建了涵盖整机制造、航空装备制造、航空维修较完整的通航产业链。全省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积极性高涨,加快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经济社会及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低空空域改革为契机,科学规划通用机场布局,加快补齐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构建覆盖全省、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通用机场体系,引导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布局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通用机场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做好统筹规划布局、协调推进建设、制定政策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等工作;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有效调动和使用社会资源,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建设运营,推进通用航空发展。
2.分类布局,功能完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短途运输服务、社会公共服务、通用航空消费、工林农生产作业等需求为目标,充分考虑城镇分布、人口密度、空域资源、地面建设条件等因素,突出发展重点,分类分级布局,差异化定位,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兼容互补的通用机场网络。
3.加强统筹,协调发展。加强与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及省内军用机场布局相衔接,统筹通用航空与民航、军航协同发展;加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构建高效通用航空运输服务体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互衔接,实现通用机场与通用航空产业、社会经济各要素间协调发展。
4.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合理利用现有各类机场资源,科学规划新增布点和建设规模,实现一场多用,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合建共用机场,推进绿色和谐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达30个,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2.1个;按需建设一批A3和B类通用机场,初步形成集短途运输、公共服务、通用航空消费、工林农生产作业等功能为一体的通用机场体系。实现所有地级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功能的运输机场,通用航空服务覆盖65%的县级行政单元,以及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集聚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和5A级旅游景区,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航空应急救援的需要。
到2035年,全省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达65个,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4.6个;按需建设一批A3和B类通用机场,形成覆盖广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集约环保的现代化通用机场
体系。实现通用航空服务覆盖所有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单元,通用航空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所有通用机场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航空应急救援30分钟响应时间覆盖全省所有区域。机场密度和航空应急救援等通航服务能力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规划布局
(一)充分利用运输机场,开展通用航空服务。
为节约稀缺的土地资源,实现省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充分利用省内现有运输机场的设施设备和人才技术条件,通过在全省5个既有和6个规划的运输机场增设或完善通用航空设施,开展通航服务,为区域通用航空活动提供综合保障。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通过修建公务机楼、公务机机库等设施,为大型公务机等提供服务。黄山、阜阳、池州、安庆支线机场和已规划的芜湖宣城、亳州、蚌埠、宿州、滁州、金寨机场利用新建或扩建的契机,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建设并完善通用航空功能区。
(二)A1、A2级通用机场。
根据我省“一圈五区”空间布局和《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结合片区发展定位、经济社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规划形成五个通用机场群。
1.皖中通用机场群。皖中通用机场群由合肥、淮南2市,以及六安、安庆2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公务商务飞行、航空产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肥东、肥西官亭、长丰、巢湖市、寿县、舒城、桐城等13个A1、A2级通用机场。
皖中通用机场群以皖中片区为服务重点,通过提供公务商务飞行、短途运输、航空产业发展支撑以及城市应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务,为合肥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发挥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优势,进一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以合肥为中心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圈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2.沿江通用机场群。沿江通用机场群由芜湖、马鞍山、铜陵、滁州4市,以及池州、宣城、安庆3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公务商务飞行、通航产业发展、适航水域资源开发、低空旅游等需求。现有宁国青龙湾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新增无为、和县、枞阳、明光、东至、广德、宿松等22个A1、A2级通用机场,机场总数达23个。
沿江通用机场群以沿江片区为服务重点,通过提供公务商务飞行、通航产业发展支撑、水上游览、短途运输等通用航空服务,有利于加快产业集聚和高端化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同时对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沿江城市组群,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3.皖北通用机场群。皖北通用机场群由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阳5市的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农业作业、工业作业、应急救援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界首、泗县、蒙城、濉溪、五河等15个A1、A2级通用机场。
皖北通用机场群主要服务于皖北片区,通过提供农业作业、工业作业、低空旅游、应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务,有助于皖北地区发挥传统农业区、重要煤矿产区的优势,建设成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打造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增加工业作业效率和提升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4.皖西通用机场群。皖西通用机场群由六安市的金寨、霍山县和安庆市的岳西、潜山、太湖县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农林作业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金寨、霍山、太湖、潜山、岳西5个A1、A2级通用机场,其中,金寨通用机场预留运输机场发展空间。
皖西通用机场群主要服务于皖西片区,通过提供短途运输、空中游览、航空护林、应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务,有利于提升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步伐,将皖西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目的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5.皖南通用机场群。皖南通用机场群由黄山1市,以及宣城、池州市的部分区域通用机场构成,机场布局重点考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航空护林等需求。布局规划新增黄山区、休宁、绩溪、青阳等9个A1、A2级通用机场。
皖南通用机场群主要服务于皖南片区,通过提供短途运输、空中游览、航空运动、农林作业、应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务,对推进重点流域和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体育、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将皖南地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表 1
全省 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表( 2025 年)
机场 群 |
地市名 |
已建成通用 机场 | 布局规划新增通用机场(2025 年) |
总量 |
兼顾通航
服务的运输 机场 |
||
名称 | 数量 | 所在区位 | 新增数量 | ||||
皖中 通用 机场 群 |
合肥市 | 肥西官亭、肥西严店、 肥东、庐江 | 4 | 4 | 合肥新桥 机场 | ||
淮南市 | 谢家集区 | 1 | 1 | ||||
六安市(部分) | 金安区 | 1 | 1 | ||||
安庆市(部分) | 桐城 | 1 | 1 | ||||
沿江 通用 机场 群 |
芜湖市 | 无为、芜湖 | 2 | 2 | 芜湖宣城机 场(规划) | ||
马鞍山市 | 当涂 | 1 | 1 | ||||
铜陵市 | 义安区 | 1 | 1 | ||||
滁州市 | 明光、定远、天长 | 3 | 3 | ||||
池州市(部分) | 池州机场 | ||||||
宣城市(部分) | 宁国 | 1 | 1 | ||||
安庆市(部分) | 安庆机场 | ||||||
皖北 通用 机场 群 |
阜阳市 | 颍上、界首 | 2 | 2 | 阜阳机场 | ||
宿州市 | 砀山、泗县 | 2 | 2 | ||||
亳州市 | 蒙城 | 1 | 1 | 亳州机场 (规划) | |||
淮北市 | 濉溪 | 1 | 1 | ||||
蚌埠市 | 固镇 | 1 | 1 | 蚌埠机场 (规划) | |||
皖西
通用 机场 群 |
六安市(部分) | 金寨 | 1 | 1 | |||
安庆市(部分) | 太湖、岳西 |
2 |
2 |
||||
皖南
通用 机场 群 |
黄山市 | 黄山区、休宁 | 2 | 2 | 黄山机场 | ||
宣城市(部分) | 绩溪、旌德 | 2 | 2 | ||||
池州市(部分) | 青阳 | 1 | 1 | ||||
合计 | 1 | 29 | 30 |
表 2
全省 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表( 2035 年)
机场 群 |
地市名 |
已建成通用 机场 | 布局规划新增通用机场(2035 年) |
总量 |
兼顾通航服务 的运输机场 | ||
名称 | 数量 | 所在区位 | 新增 数量 | ||||
皖中 通用 机场 群 |
合肥市 | 合肥市区、肥西官亭、肥西 严店、肥东、庐江、长丰、
巢湖市 |
7 |
7 |
合肥新桥 机场 | ||
淮南市 | 寿县、谢家集区 | 2 | 2 | ||||
六安市 (部分) | 金安区、舒城、霍邱 | 3 | 3 | ||||
安庆市 (部分) | 桐城 | 1 | 1 | ||||
沿江 通用 机场 群 |
芜湖市 | 无为、芜湖、南陵 | 3 | 3 | 芜湖宣城机场
(规划) |
||
马鞍山 市 | 和县、含山、当涂 | 3 | 3 | ||||
铜陵市 | 义安区、枞阳 | 2 | 2 | ||||
滁州市 | 明光、定远、天长、凤阳、 全椒、来安 | 6 | 6 | 滁州机场 (规划) | |||
池州市 (部分) | 东至 | 1 | 1 | 池州机场 | |||
宣城市 (部分) | 宁国 | 1 | 宣州区、广德、泾县、郎溪 | 4 | 5 | ||
安庆市 (部分) | 宿松、望江、怀宁 | 3 | 3 | 安庆机场 | |||
皖北 通用 机场 群 |
阜阳市 | 颍上、界首、临泉、太和、 阜南 | 5 | 5 | 阜阳机场 | ||
宿州市 | 砀山、泗县、萧县、灵璧 | 4 | 4 | 宿州机场 (规划) | |||
亳州市 | 蒙城、利辛 | 2 | 2 | 亳州机场 (规划) | |||
淮北市 | 濉溪、杜集区 | 2 | 2 | ||||
蚌埠市 | 五河、固镇 | 2 | 2 | 蚌埠机场 (规划) | |||
皖西
通用 机场 群 |
六安市 (部分) | 金寨、霍山 | 2 | 2 | |||
安庆市 (部分) | 太湖、潜山、岳西 | 3 | 3 | ||||
皖南
通用 机场 群 |
黄山市 | 黄山区、休宁、祁门、歙县、 黟县 | 5 | 5 | 黄山机场 | ||
宣城市 (部分) | 绩溪、旌德 | 2 | 2 | ||||
池州市 (部分) | 青阳、石台 | 2 | 2 | ||||
合计 | 1 | 64 | 65 |
(三)A3级通用机场。
A3级通用机场主要用于低空旅游、航空体育等活动,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旅游景区、河流或水库、商业设施周边或楼顶等区域,布局规划一批A3级通用机场。鉴于A3级通用机场对公众利益影响程度较小,在优先保障运输机场和A1、A2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按需布局。重点布局区域包括:
1.在具备建设条件的4A级及以上景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全面提升通用航空旅游服务的品质。
2.在太平湖、万佛湖、南漪湖、龙子湖、龙窝湖、八里河风景区等水域规划布局水上机场,满足空中游览需求。
3.在具备建设条件的酒店、会展中心等商业设施周边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或楼顶布局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商业使用需求。
(四)B类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不对公众开放,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空中救援、作业飞行、训练飞行、医疗救护、通用航空器试飞及私人飞行等活动。在优先保障运输机场和A类通用机场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高层建筑物的楼顶、重要办公场所、重点医院、主要农林作业区、通用航空产业园区等区域,按需布局规划一批B类通用机场。
1.近期在Ⅰ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三甲医院、停车位超过200个的高速服务区规划布局直升机停机坪;远期在Ⅱ类应急避难场所和重要高速公路沿线间隔50千米的服务区规划新增直升机停机坪,其余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按需建设。在未来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新建建筑布局城市消防高架直升机场,满足城市消防需求。在省、市、区县等重要单位办公场所布局直升机停机坪,满足紧急事件处置需求。
2.将蚌埠市龙亢农场、明光市潘村湖农场、铜陵市普济圩农场、宿州市夹沟农场、凤阳县方邱湖农场、庐江县白湖农场等临时农用机场纳入B类通用机场布局,其余农林作业机场按需建设。
3.在明确规划有通用航空产业园,且涉及到通用航空器试飞业务的区域,配套布局规划B类通用机场,满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需要。
(五)配套保障设施。
1.飞行服务站(FSS)。根据全省通用航空发展需求,在合肥设立1个省级飞行服务站,为A类飞行服务站。适时在皖北、皖南地区分别选择一个通用机场规划建设B类飞行服务站,负责各自区域的航空情报、气象等飞行服务保障工作。
2.固定运营基地(FBO)。根据机场业务量、服务类型等情况,采取多元化方式,发展不同规模、不同服务内容的固定运营基地。优先在运输机场和高等级通用机场引入或自建固定运营基地,为通用航空器提供托管、维修保养、加油等基础服务。
其他通用机场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按需选择就近接受固定运营基地服务或自建固定运营基地。
3.通用航空维修基地(MRO)。结合安徽通用机场功能布局,在合肥新桥等运输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通用航空维修基地。在规划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园的通用机场,逐步建设专业型通用航空维修基地。其他通用机场结合规划建设的固定运营基地开展部分维修、维护业务。
四、规划环评
(一)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规划实施不可避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机场建设会相应消耗一定的物质资源,可能对局部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同时,机场和飞机运行会向周边环境排放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本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等做了有效衔接,提出的项目将充分吸纳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应环评结论,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
(二)预防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规划实施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各建设项目选址及布局应满
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紧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1.坚持生态优先。机场选址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的约束和限制,尽量避开各类环境敏感目标,场址选择不得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的管控要求相冲突,不得与《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冲突。严格项目审批和土地、环保准入,严格控制机场的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合理规划预留机场发展空间,优化各功能区布局,减少土地占用和资源消耗。在维持原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和利用城市用地,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地带、名城景观的保护,加强生态廊道与网络的建设,严格控制开发边界,严格保护生态走廊。
2.强化环境保护。强化生态文明意识与保障机制,坚守保护生态环境的红线和底线,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鼓励通用航空企业使用低噪声、低排放的机型,合理规划低空飞行航线,避开环境敏感区。
3.尽量避免或减少机场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在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中,选择与城市距离适中,尽可能远离住宅、学校、
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的场址,合理安排飞行程序,飞机起落航线尽量避免穿越城市上空。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大力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促进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民航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协调,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简化审查审批流程,主动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发展通用航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通用机场建设推进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的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充分考虑机场功能、性质和投资效益,合理确定投资建设实施主体,科学确定建设时序,加强同空军、民航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协同解决通用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机场顺利建设。
(二)注重统筹衔接。加强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与全省及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对机场近远期规划用地、电磁环境及净空条件予以严格控制和保护,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强通用机场周边市政设施建设,为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提供支持。加强通用机场周边道路、站场等交通设施建设,注重机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高效衔接。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用
机场,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通用机场建设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降低机场建设运营融资成本。支持市县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通航发展基金、采取特许经营等模式,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性资金,重点支持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益性较强的通用机场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将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统筹推进,优先保障通用机场建设用地指标。畅通人才引进渠道,重点引进通用航空飞行员、维修、空管、导航、管理等专业人才,将通用航空专业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范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通用航空在城市公共管理、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应用,培育提升通用航空服务。
(五)加强安全监管。按照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国家加快推进我省低空空域开放。加强与东部、中部战区空军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单位沟通衔接,由民航、空军、公安、气象及地方政府等部门建立通用航空安全运行联合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飞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单位的监管职责,加强低空空域飞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力度,确保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发展。
(六)完善配套设施。统筹加快通用航空固定运营基地、飞行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壮大省内通用航空维修企业,并在综合型通用机场同步建设维修基地,增强安徽省通用航空服务保障能力。扶持本地航油生产企业,并吸引大型航油企业入驻安徽,加大航油供应与储存能力,构建完善的通用航空航油保障网络。整合省内现有资源,积极培育本地航材贸易企业,构建全省通用航空航材供应保障体系。
附件 1
安徽省 A2级及以上通用机场 主要功能定位情况表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机场主要功能定位 | 备注 |
1 |
合肥市 |
合肥市区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2 | 肥东白龙 | 社会公共服务、通航产业发展 | ||
3 | 肥西官亭 | 通航产业发展、短途运输 | ||
4 | 肥西严店 | 公商务飞行、航空旅游 | ||
5 | 庐 江 | 工农生产作业、短途运输、航空旅游 | ||
6 | 长 丰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7 | 巢湖市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8 | 淮北市 | 濉 溪 | 应急救援、航空运动、农业作业 | |
9 | 杜集区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10 | 亳州市 | 蒙 城 | 应急救援、社会公共服务 | |
11 | 利 辛 | 农业作业、应急救援、航空旅游 | ||
12 |
宿州市 |
砀 山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通航产业发展 | |
13 | 泗 县 | 短途运输、社会公共服务、农业作业 | ||
14 | 萧 县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应急救援 | ||
15 | 灵 璧 | 农林作业、社会公共服务 | ||
16 | 蚌埠市 | 固 镇 | 农林作业、短途运输 | |
17 | 五 河 | 短途运输、农林作业、航空旅游 | ||
18 |
阜阳市 |
颍 上 | 航空旅游、应急救援、飞行培训 | |
19 | 临 泉 | 社会公共服务、农业作业 | ||
20 | 阜 南 | 社会公共服务、农业作业 | ||
21 | 界 首 | 应急救援、飞行培训、通航产业发展 | ||
22 | 太 和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23 | 淮南市 | 谢家集区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24 | 寿 县 | 应急救援、农林作业 | ||
25 |
滁州市 |
定 远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应急救援 | |
26 | 凤 阳 | 通航产业发展、飞行培训 | ||
27 | 全 椒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应急救援 | ||
28 | 来 安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应急救援 | ||
29 | 明 光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农林作业 | ||
30 | 天 长 | 通航产业发展、航空旅游 |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机场主要功能定位 | 备注 |
31 |
六安市 |
金 寨 | 短途运输、农林作业 | |
32 | 霍 山 | 短途运输、航空护林 | ||
33 | 金安区 | 通航产业发展、公商务飞行、应急救援 | ||
34 | 舒 城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35 | 霍 邱 | 社会公共服务、农业作业、短途运输 | ||
36 |
马鞍山市 |
当 涂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农林作业 | |
37 | 和 县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农林作业 | ||
38 | 含 山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39 |
芜湖市 |
无 为 | 短途运输、应急救援 | |
40 | 芜湖县 | 通航产业发展、短途运输、应急救援 | ||
41 | 南 陵 | 短途运输、应急救援、航空护林 | ||
42 |
宣城市 |
宁 国 | 社会公共服务、飞行培训、航空旅游 | 既有 |
43 | 宣州区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44 | 广 德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45 | 泾 县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46 | 郎 溪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47 | 绩 溪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护林 | ||
48 | 旌 德 | 社会公共服务、飞行培训、航空旅游、航空护林 | ||
49 | 铜陵市 | 义安区 | 公商务飞行、社会公共服务 | |
50 | 枞 阳 | 社会公共服务、农业作业 | ||
51 |
池州市 |
青 阳 | 航空旅游、航空运动 | |
52 | 东 至 | 航空旅游、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53 | 石 台 | 短途运输、航空护林 | ||
54 |
安庆市 |
桐 城 | 社会公共服务、飞行培训 | |
55 | 宿 松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56 | 怀 宁 | 短途运输、应急救援 | ||
57 | 太 湖 | 社会公共服务、航空旅游 | ||
58 | 岳 西 | 航空护林、短途运输、社会公共服务 | ||
59 | 潜 山 | 航空护林、航空旅游、应急救援 | ||
60 | 望 江 | 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61 |
黄山市 |
黄山区 | 航空旅游、航空护林、应急救援 | |
62 | 休 宁 | 航空旅游、社会公共服务 | ||
63 | 祁 门 | 航空护林、社会公共服务、短途运输 | ||
64 | 歙 县 | 航空旅游、社会公共服务 | ||
65 | 黟 县 | 短途运输、航空旅游、社会公共服务 |
附件2
通用机场概念和分类
通用机场: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
通用机场分类: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通用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将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
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分为三级:
A1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固定翼通用机场。
A2级指使用乘客座位数在5-9座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小型固定翼通用机场或驻地性的直升机场。
A3级指除A1、A2级外的A类通用机场,通常为简易跑道、直升机停机坪或水上起降点。
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