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种业之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2日
种业之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打造种业强省行动部署,进一步细化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1〕8号)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我市种业振兴,全力打造种业之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到2024年,初步形成“种业之都”基本框架。力争:
在全国种业布局中有地位——创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3个,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10个以上。
在全国种业行业中有影响——引进种业领域院士2人以上,创建高层次人才团队3-5个、院士工作站5个;培育全球种业10强企业1家、全国10强企业2家,水产良种领军企业1家;打造种业知名品牌10个以上。
在空间发展布局中成体系——构建“双谷引领、二园集聚、两中心协同、N基地支撑”的种业空间发展布局。
在全市产业发展中做贡献——选育具有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突破性品种10个以上;全市种业销售额突破150亿元,当好全省排头兵,跻身全国前三强,新增上市种业企业2家以上。
二、行动内容
(一)龙头企业培育计划。
1.聚力培育种业行业领头雁。鼓励荃银高科、丰乐种业、皖垦种业等重点龙头企业以收购、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开展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探索提高职工持股比例的新途径,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鼓励种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全球种业市场销售份额;支持种业企业订单化种植,推进“种粮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链延伸增值。到2024年,荃银高科等进入全球种业10强,丰乐种业、皖垦种业等分别进入全国5强、10强,富煌三珍等成为水产良种领军企业。打造种业知名品牌10个以上。全市种业销售额力争突破150亿元,跻身全国前三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排名第一的是牵头单位,下同)
2.打造种业上市公司合肥板块。推动皖垦种业、江淮园艺、安徽国豪、丰大种业等种业企业上市,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落实政务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到2024年,新增上市种业企业2家以上,总数稳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种业国际合作。积极对接拜耳、科迪华、先正达等国际种业巨头,争取在我市设立区域性中心;努力引进施尔丰等全球食用菌菌种生产巨头,提升我市菌物生产、销售市场竞争力。支持荃银高科在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开展水稻及瓜菜育繁推一体化经营;支持江淮园艺在哥斯达黎加等美洲国家,重点开展农作物种子示范推广。支持种业企业在东南亚、非洲、美洲等海外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种业企业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提升“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积极申请境外知识产权。到2024年,在境外审定登记主要农作物品种100个以上,商业化推广品种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大平台建设计划。
4.争创种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合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支持先正达集团作物科学(合肥)创新中心、安徽省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平台、合肥智能育种加速器,单独或联合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专班跟进,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培育种业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创建安徽省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菌物创新研发中心,遴选条件成熟的创新(研发)中心申报新型研发机构。采取“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良种联合攻关,选育具有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突破性品种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长丰县人民政府、蜀山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创建种子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作物品质智能感知分选平台,建立种子基因库(品种身份证),开发快速高通量种子质量检测的仪器和设备,在作物种子真实性、纯度、品质等方面为种业企业提供服务,为种子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具有ISTA认证能力的种子检测实验室建设,满足种业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需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领军人才引育计划。
7.集聚种业战略性人才团队。依托中国菌物谷,引进菌物领域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利用种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引进种业领域院士1-2人。建立和完善院士工作站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8.支持种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引进种业领域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建高层次团队3-5个,开展联合攻关,聚力解决种业“卡脖子”问题。按照我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支持种业高层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带成果和带项目创办、领办企业。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团队实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或以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到种业企业作价入股,加速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9.引进培养种业领航企业家。积极引进和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懂经营、善管理、敢开拓、勇创新的种业领航企业家。到2024年,培养国家级领军人才2人以上,省、市级领军人才20人以上,高级人才5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种业之都布局优化计划。
10.打造“双谷”创新引擎。依托合肥智慧农业谷农业传感器与智能感知安徽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数字育种产业互联网,并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中国菌物谷院士团队研发和产业化创新的优势,将合肥打造成国内领先的食药用菌高端产业集聚地。推进两谷在育种协同创新、产学研要素共享、科研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融合发展。到2024年,在合肥智慧农业谷孵化科技型涉农企业不少于20家,中国菌物谷引进全国乃至全球菌物头部种业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长丰县人民政府)
11.建设“二园”产业集群。做好种业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以创建合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为契机,打造以水稻为重点的庐江郭河现代种业产业园;依托长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以瓜菜、小麦为重点的长丰吴山种业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倾力打造集种子研发、试验展示、加工仓储、物流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园区。到2024年,力争引进种业企业、科研单位4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丰县人民政府、庐江县人民政府)
12.推动“两中心”协同发展。打造环大蜀山种业创新中心,涵盖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院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区、蜀山区境内种业总部,共建种业前沿技术、装备与信息化等研发中心,致力培育突破性新品种。打造巢湖流域种粮一体化示范服务中心,开展成果展示示范和推广、品牌粮生产、农产品供加销、金融服务,加快两中心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构建“N基地”支撑体系。支持长丰小麦、蔬菜,庐江常规水稻等扩繁基地建设。支持肥东等畜禽核心育种场、巢湖等水产原良种场基地建设。支持种业企业在海南南繁基地、青海油菜、广东湛江蔬菜、甘肃玉米等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到2024年,新建基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种质资源收集保护计划。
14.支持省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全力配合安徽省农科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收藏的30万份种质资源与在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庐阳区人民政府)
15.创建中国菌物种质资源库。在长丰县创建全球首个收藏量最多、标准最高的菌物种质资源库,重点建设“一馆五库”,即标本馆、菌种库、活体库、基因库、化合物库、综合信息库。建成后保藏食药用菌种质资源及标本5万份以上,黏菌种质资源及标本500份以上,成为创制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菌物新品种源头。(责任单位:长丰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16.开展地方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收集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与地方特色品种。到2024年,全市新收集保存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400份以上。提升农作物、瓜果蔬菜等20家种质资源库(场、圃)建设;开展安徽白山羊、巢湖麻鸭、淮猪等地方品种保护,培育5家以上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扩大核心种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行动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将种业之都建设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建立市级现代种业发展工作专班,由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企业、投资平台、行业商(协)会等派员参与。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强化要素保障。市财政安排种业专项资金,长期稳定支持种业之都建设。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对种业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对属于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规范种业市场秩序,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健全种业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成立打假专项队伍,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有威慑力的、高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种业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营造种业之都建设氛围。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专题策划开展种业科普、育种科研、创新成果、重大工程、知名品牌等种业发展宣传。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对种业创新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褒扬激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种业之都建设和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