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介2023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的通知

申报通知 (1483) 发布于:2024-11-12 更新于:2024-11-12 来自: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力度和水平,推动完善“政银企”信息共享机制,着力缓解小微工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研究拟向在肥金融机构等集中推介一批有融资需求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型、微型企业(注册需满2年)。

2.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3.行业满足:如果是规上企业,需为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B、C、D类企业;未纳入规上统计范围内的,需营业执照中含生产、制造、加工等经营范围,且有实际生产行为。

4.2023年1月1日以来通过合肥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合肥市“信易贷”平台,网址:www.hfceloan.com)申请过“政信贷”产品并获得银行授信。

5.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3年1月1日以来通过合肥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合肥市“信易贷”平台)申请“政信贷”产品并获得银行授信的系统截图。

4.属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5.行业佐证材料:

(1)规上企业需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有效期内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201-1表)”等截图(要求能看到行业代码和小微企业划型);

(2)未纳入规上统计范围内的,需营业执照中含生产、制造、加工等经营范围,且有实际生产行为。需提供企业在合肥市的生产车间产线及产品照片。(照片建议用“水印相机”等app拍摄,需显示拍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6.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推介工作要求

1.企业可登录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https://jxj.hef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通知,请按照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交由属地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真实性、准确性,对未纳入规上统计范围内的企业要100%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重点包括是否有实际生产行为等。各级工信部门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介承诺书》(附件3)、《2023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及融资需求汇总表》(附件4,序号与企业申报材料顺序一致)、现场核查报告、推荐文件等反馈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服务处。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珣、程牛,电话:0551-63537875;邮箱:1041736992 @qq.com。

附件:1.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2.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

3.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介承诺书

4.2023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及融资需求汇总表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介2023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的通知(合工信企〔2024〕181号).docx

附件4:2023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及融资需求汇总表.xls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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