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安徽推动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 (254) 发布于:2024-11-12 更新于: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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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卫星应用和深空探测为主要内涵的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推动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聚焦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卫星应用、深空探测4个方向。

开展低空经济提质扩量、空天信息创新引领、商业航天建链集聚、空天信息生态营造、卫星应用场景牵引、深空探测创新策源6大行动。

实施空天信息创新领航、“低空+”应用、卫星+”应用、“深空+”资源利用4大工程。

构建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全链条并进的空天信息产业体系。

二、发展基础及目标

2023年我省空天信息产业规模近7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164家,集聚零重力、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九州云箭等一批头部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87个,在建项目96个,计划总投资约1100亿元。

到2027年空天信息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00家左右,累计建设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130个,打造50个以上空天信息标杆应用场景,推动建设5个以上空天信息产业园。

到2030年形成以“低空+”“卫星+”和“深空+”三极驱动的产业生态,空天地、通导遥深度融合、相互赋能的空天信息产业体系取得重要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空天信息创新引领行动

实施空天信息创新领航工程,着力突破航天运载、卫星应用、深空探测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加强标准能力建设,支持成立安徽省空天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参与制定星箭制造、遥感监测、数据传输产品和服务标准以及低空飞行器制造、运营服务、飞行保障等领域标准。

二是低空经济提质扩量行动

优化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型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场地(点)构建低空智能信息网,建设省级低空飞行数据中心。

推进低空制造集群发展,招引涡桨式支线公务、运输飞机生产和运营企业。

支持建设低空经济标杆应用场景、示范区、示范城市和综合应用城市群。

实施“低空+”应用场景工程,遴选建设低空应用场景促进机构。

优化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

三是商业航天建链集聚行动

提升运载火箭及发动机研制能力,推进卫星及载荷智能制造,夯实卫星应用基础设施提升商业航天配套能力,建设空天信息产业园区。

打造合肥空天信息产业园,有序建设蚌埠商业航天产业园、芜湖长三角空间信息产业园、池州商业航天智能制造产业园、淮南卫星测控管运基地、安庆商业航天产业集群。

遴选建设省级空天信息产业先导区,争创国家空天信息产业先导区。

四是卫星应用场景牵引行动

协调布局中低轨卫星,构建连接泛在的天地网络。

鼓励车辆标配北斗终端,支持北斗终端模块嵌入通用飞机、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打造公共安全、城市治理、大众服务等领域卫星遥感应用场景。

实施“卫星+”应用场景工程,推进通导遥数据一体化综合应用。

五是深空探测创新策源行动

建设“基地+网络”的协同创新体系,实施“深空+”资源利用工程,建成深空科学城综合性研究基地。

推进深空探测技术“沿途下蛋围绕深空技术、深空科学、深空资源利用深空安全等领域和深空能源动力、深空测控通信、月球与行星科学、小行星防御等重点科研方向,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科技创新。

六是空天信息生态营造行动

建立包括风险投资、信贷支持、上市融资、保险服务等在内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头部企业牵头设立空天信息产业引导基金。

完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支持企业制定空天信息领域数据流通规则、标准。

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精准落实4.0版人才政策。

支持建立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开设空天信息相关专业。

鼓励组建空天信息产业联盟。

四、支持举措

一是支持空天信息技术创新

支持空天信息产业相关企业承担省科技攻关计划,按省、市(县)分别不超过2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支持建设空天信息领域标准体系,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50万元。

二是支持低空经济规模发展

支持建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促进机构,各地可给予普惠型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制造业项目,按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

对认定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由省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地方同步安排资金合力支持。

三是支持商业航天制造升级

对研制或示范应用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对获批频轨资源并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商业卫星,按照1万元/千克给予奖励,单颗卫星奖励最高50万元,每家单位(联合发射奖励牵头单位)每年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四是支持卫星应用供需对接

试点开展卫星应用集中带量采购,梳理卫星应用需求清单,面向全国公开遵选卫星应用供应商,推动供需对接。

鼓励各地政府采取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购买空天信息产业创新产品和服务。

五是支持深空探测成果转化

联合国家有关基金和社会资本,推动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深空探测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基金。

六是支持空天信息园区建设

规划建设空天信息产业园。

支持有条件的市依托空天信息产业园创建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等示范园区称号。

七是支持空天信息产业投融资

支持省空天信息产业母基金参股地方、联合头部企业共同设立空天信息细分领域子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空天信息企业上市融资,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空天信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省级统筹、市级主抓、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

二是建立跟踪捕捉机制发挥省未来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空天信息产业领域专家库资源作用,持续跟踪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精准开展全产业链“双招双引”。

三是建立应用驱动机制推动建立场景供需+撮合协商+监测评估+成果发布+“双招双引”的联动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监测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空天信息产业省级统计标准,建立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空天信息产业发展后评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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