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蚌埠市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2191) 发布于:2024-11-01 更新于:2024-11-01 来自: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加强首版次软件培育和推广应用,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蚌埠市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原则上参照《2024年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研制需求目录》,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具有原创技术优势软件和新兴技术软件、信创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类别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蚌埠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报产品为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软件、软硬一体化软件系统等,提供申请评定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提供申请评定产品的查新报告、软件系统截图、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销售合同,提供申请单位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软件类别为“信创软件”的项目需提供产品通过信创适配的测试报告。如产品暂未检测或未经用户使用,可不提供检测报告、用户验收报告和销售合同。

3.申报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对申请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还需提供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对比分析报告,并附产品技术水平相关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省直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2024年已经获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和正在申报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第二批)的产品全部纳入蚌埠市首版次软件认定范围,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2.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审核通过后,县区工信部门正式行文(并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4年11月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按照梯度培育、精准指导的思路,原则上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将从市级首版次软件中择优推荐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支持产品市场应用。

联系人:霍帅,电话:0552-3125005。

附件:1.蚌埠市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书

2.蚌埠市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2.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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