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社会公众对《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汇编 (4469) 发布于:2024-08-26 更新于:2024-08-26 来自: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申报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发挥孵化器在科技创新、转化孵化、企业培育、产业集聚全链条过程中的作用,省科技厅起草了《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9月3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成果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jtqycxb @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顶尖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顶尖孵化器是由行业一流孵化团队牵头运营,孵化模式先进,服务能力突出,科产资源贯通,能有效形成特定领域的最优创新生态、汇聚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效培育硬科技企业、引领全省孵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创业孵化平台。为加快培育我省顶尖孵化器,完善全生命周期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国际一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和未来产业培育,打造一批顶尖孵化器,有效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企业育成能力和生态支撑能力,带动全省孵化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贯通科技创新、转化孵化、企业培育、产业集聚全链条,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主动布局。围绕“336614”战略布局和未来产业体系,立足安徽所需,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布局建设专业型顶尖孵化器,促进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和硬科技项目的加速孵化,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突出团队,强化服务。把打造行业一流运营团队作为顶尖孵化器培育的核心指标,突出团队领军人物遴选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资源导入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顶尖孵化器技术服务、产学研对接、投融资服务等功能。

市场逻辑,开放融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建设主体利用市场机制,持续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投融资能力、优化运营模式,增强孵化效能。加强与国内外顶尖孵化器对接交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省市协同,引育并举。坚持上下联动、以市为主,共同推进顶尖孵化器建设。根据建设需求,通过省外招引、整合共建、挖掘提升等方式,突出赛道、模式、产出、团队、服务、生态等方面要求,“一体一策”建设顶尖孵化器。

(三)建设目标。到2027年,建设顶尖孵化器20家左右,示范带动100家左右孵化器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转型升级;孵化科技型企业1000家左右,导入省外优秀科技团队200个左右,涌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科技企业,支撑首位产业、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功能定位

(一)“种子”发现功能。聚焦通用智能、量子科技、未来网络、生命与健康、低碳能源、先进材料、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和智能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通过与高水平科技智库合作等方式,深度对接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发现细分赛道产业发展新趋势,精准挖掘、导入前沿科技成果、优质初创项目,实现“超前发现”“超前布局”,为产业发展储备更多“种子”项目。

(二)企业育成功能。具备一流的孵化运营团队,熟悉相关领域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规律,转化一批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硬科技成果,产出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产品服务特色突出、市场应对能力强的硬科技企业。能在创业辅导、企业经营、投资咨询、市场对接等方面为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孵化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团队需求,加速企业孵化成型,快速成长。

(三)平台服务功能。通过自建或联合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共建的方式,打造产业领域明确、企业需求迫切的专业服务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服务。鼓励顶尖孵化器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新型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联动,为在孵企业提供模型、算力等资源。

(四)投资促进功能。通过与自建或与省级各类母基金合作方式设立硬科技投资基金,成为投早、投小、投长、投硬科技的重要平台。拥有专业的风险投资团队,善于发现、挖掘、研判具有商业前景的早期项目,面向在孵企业提供种子投资,构建适宜早期科技企业发展的创新型投资生态。孵化器营收结构合理,拥有强大的自我造血功能和持续稳定的孵化运营机制。

(五)资源融通功能。对标全球顶尖孵化器,具备强大的全要素创新资源整合能力,集聚上下游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和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服务机构,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良性互动。牵头举办国际化产业活动、有影响力专业赛事等,打造高效协同、开放包容的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三、建设条件

(一)产业领域聚焦。结合当地首位产业、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原则上每家孵化器聚焦1-2个关联性强的产业领域开展孵化服务,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

(二)建设主体明确。由知名孵化器、顶尖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科技领军企业、知名高校(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顶尖投资机构等牵头组建,原则上以独立企业法人申报建设。

(三)运营团队专业。团队领军人物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有效融通集聚产业上下游创新资源;团队内部应包含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资深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人员结构合理。

四、建设程序

(一)凝练榜单。省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全省产业创新布局,面向各市、省新兴产业专班、“科大硅谷”等广泛征集顶尖孵化器建设需求,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需求进行梳理凝练、论证,形成顶尖孵化器建设“榜单”。

(二)发榜揭榜。省科技主管部门发布顶尖孵化器申报通知和“榜单”,各市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经省辖市政府同意后,提出“揭榜”申请。

(三)评议论证。省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结合现场考察,形成综合评议意见。

(四)批准建设。省科技主管部门统筹考虑评议意见、科技成果转化和未来产业培育等需求,按程序审定顶尖孵化器建设名单,开展顶尖孵化器建设,原则上建设期不超过3年。

五、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省、市联动设立顶尖孵化器建设专项经费,分阶段给予事前建设、年度运营补贴、绩效评价后奖励等经费支持。顶尖孵化器以市为主建设,以建设单位和市县投入为主,省依据其建设成效等情况按年度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孵化器的支持额度不超过市、县同期投入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引进或建设的顶尖孵化器,省市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共同给予建设资金支持。

(二)提升金融支撑能力。开展“孵投联动”,支持省十大新兴产业主题母基金、省天使基金群以及各市设立顶尖孵化器子基金,面向在孵企业提供种子投资,引导带动“耐心资本”流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政府投资部分产生的超额收益可予以孵化器和其他社会资本一定让渡。开展“孵投联动”,加强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开发面向顶尖孵化器的“创新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在孵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设立S基金,承接早期股权投资份额转让,促进资本良性循环。支持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顶尖孵化器等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深化概念验证与股权投资联动模式探索。

(三)加强人才激励支持。建立全球顶尖专业孵化人才动态清单,支持顶尖孵化器靶向引进转化经验丰富的科学家、跨学科交叉人才、科技创投人才、知名职业经理人、连续成功创业者和具有海外工作(含创业)背景的归国人才,并纳入省科技人才支持体系,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赋予顶尖孵化器“自主荐才权”,省有关科技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对顶尖孵化器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等省有关人才称号。支持顶尖孵化器优化科技创业导师库和导师评价体系,开设科技创业导师培训课程。允许国有孵化团队持股孵化,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探索退出与容错机制。

(四)强化创新资源统筹。支持顶尖孵化器利用其产业资源集聚等优势,牵头组织在孵企业或以顶尖孵化器为主体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建立面向顶尖孵化器定向征集重大科技项目需求机制,支持其参与有关科技和产业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支持顶尖孵化器牵头组建的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平台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定向为顶尖孵化器培养专业技术转移人才,为顶尖孵化器高效融通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五)“谷、院、网”协同赋能。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大硅谷”创新单元和全球合伙人牵头建设顶尖孵化器。鼓励非“科大硅谷”片区范围的顶尖孵化器积极纳入“科大硅谷”创新单元体系,链接“科大硅谷”全球创新资源,享受“科大硅谷”相关品牌、资源,复制“科大硅谷”经验,所需经费由所在市承担。依托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创业教育机构开展创业教育培训,为孵化行业培养一批“五懂”复合型人才。鼓励顶尖孵化器深化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在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支持顶尖孵化器与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对专业平台、服务产品、资源要素等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探索开展智能“云孵化”,拓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在省委科技委的领导下,由省科技主管部门统筹顶尖孵化器建设,压实各市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定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测评估。省科技主管部门依据建设标准和任务书,按年度对已认定的顶尖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估,形成跟踪服务、数据统计、动态管理和优胜劣汰机制,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顶尖孵化器专项资金等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创业氛围。加强对顶尖孵化器、孵化行业领军人物、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讲好创业故事,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科技创新创业文化,吸引更多科技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安徽,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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