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申报通知 (745) 发布于:2024-06-11 更新于:2024-06-11 来自: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皖科区秘〔2022〕369号),省科技厅起草形成《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6月18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成果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jtqycxb @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皖科区秘〔2022〕369号),引导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健康发展,提升中试服务水平,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指纳入安徽省科技厅备案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第三条中试基地实行定期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评价数据采用上一年度数据,评价结果反映中试基地上一年度建设运营情况。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四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中试基地服务能力、中试服务成效两项一级指标和8项二级指标。

(一)中试服务能力。包括中试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技术团队内中试人才情况、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情况。

(二)中试服务成效。包括当年获得的中试服务收入、当年中试服务项目数、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情况,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孵化成果取得省三首及新产品认定情况。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自评。各中试基地依托单位按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负责开展中试基地自评总结,提供中试基地年度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承担材料和数据失实的主要责任。

第六条核查。中试基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试基地参加年度绩效评价,对中试基地提交的年度绩效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核查,形成初审意见,汇总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第七条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开展试基地年度绩效评价,专家组结合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材料进行打分,形成中试基地年度绩效评价意见,提交省科技厅。必要时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第八条公示发布。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组绩效评价意见形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试基地名单,并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评价结果,并反馈至中试基地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绩效评价“优秀”、“良好”的中试基地给予项目或资金等方式支持。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绩效评价或中途退出评价的,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中试基地,实施限期整改,整改期一年。列入整改的中试基地应制订整改方案,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销省级中试基地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省级中试基地:

(一)材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

(二)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或不再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等情形的;

(三)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中试基地整改到期后,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仍为“不合格”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附件: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年度自评报告

附件1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类型 分值 指标解释
中试服务能力(25) 1 中试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 / 定性 10 中试基地可支配面积、可使用的中试设备、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当年新获得资质情况
2 技术团队内中试人才情况 % 定量 10 技术团队中本科及以上人员或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中试人才数量、占技术团队总人数的比重
3 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情况 万元 定量 5 中试基地于绩效评价年度内,为实施研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中试服务成效(75分)

 

 

 

4 当年获得的中试服务收入 万元 定量 30 中试基地于考核年度内,中试基地对外开展中试熟化、中间试验等取得的服务收入
5 当年开展的中试服务项目数 定量 20 中试基地于考核年度内,中试基地开展的中试服务项目数
6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情况 万元(%) 定量 10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
7 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 定量 10 中试服务成果转化或孵化为企业等情况
8 孵化成果取得省三首及新产品认定情况 定量 5 孵化成果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及新产品认证

注:评价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以绩效评价前通知为准)

 

附件2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年度自评报告

一、中试基地基本情况

中试基地名称  
建设时间  
所属产业领域  
中试基地面积(平方米)  
中试基地设备原值(万元)  
中试基地技术团队总人数(人)  
技术团队中本科及以上或初级职称及以上中试人才数量(人)  
中试基地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当年新获得资质情况(项)   序号 认定时间 认定资质名称
国家级

资质

1    
2    
..    
省级资质 1    
2    
...    
中试基地当年研发投入费用(万元)  

二、中试基地开展中试服务相关情况

当年获得中试服务收入(万元)  
当年中试服务项目数(项)  
中试服务成果(项目)落地数   时间 名称
1    
2    
..    
中试落地成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万元) 当年值 上一年度值
   
孵化成果取得省三首及新产品认定情况(项)   成果名称 获得认定类型
1    
2    
..    

三、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是说明、佐证材料及数据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中“佐证材料”已详细列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则该项不得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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