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1444) 发布于:2024-06-04 更新于:2024-06-04 来自: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项目申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及人才,现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应急、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4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welcome/index)对照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附件1),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请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区组织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9〕26号)进行审核。

政策咨询:组织人事局沈亮,联系电话:63679193。(具体各项条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平台技术咨询:王静17889843252

附件1: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

附件2.申报材料附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1: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

政策(六):F类人才(区级中端人才)扶持政策

1.引才补贴。对当年新引进高级工、技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肥缴纳社保的,分别按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高级工、技师是指从事与合肥市重点产业链有关工作的技能人员,并持有相关技能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肥缴纳社保证明;③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

2.工匠补贴。对当年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工匠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省级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奖按市级工匠标准申报,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按省级工匠标准申报,中华技能大奖按国家级工匠标准申报。此项补助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经审核后由企业将资金拨付至获奖人才个人。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肥缴纳社保明细;③人才获得的工匠证书或表彰文件等。

政策(七)G类人才(区级蓝领人才)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区内企业成功招聘蓝领人才就业或吸纳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且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按300元/人给予企业补贴。(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此项补助由用工企业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拨付给用工企业,再由用工企业拨付至送工单位。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③技工(职业)院校提供办学许可证;④企业与送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及在肥缴纳社保(含商业保险)明细;⑤企业给人才发放的工资凭证(银行代发工资证明);⑥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技工(职业)院校均盖章确认的人员花名册(附件3)等。

2.共享员工补贴。为区内企业输送“共享员工”且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按300元/人给予输送单位(含区外企业)补贴。(人力资源中心:63804856)

相关说明:此项补助由向区内企业输送共享员工的输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合肥市内)申报,若共享员工为输出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补助对象仍为输出企业而非第三方派遣机构。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输出企业、输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③共享员工协议(双方盖章);④双方盖章的共享员工花名册(附件3);⑤共享员工薪酬发放证明等。

3.老带新补贴。企业通过老员工推荐入职的新员工,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肥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300元/人给予老员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此项政策由区内重点用工企业申报;企业需先行制定并兑现“以工带工”补助政策,经在企业厂区或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后无异议。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以工带工”人员花名册(附件4);③企业兑现“以工带工”补助的证明材料(签字表或发放凭证);④企业与老员工、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肥缴纳社保明细等。

4.阶段用工补贴。区内重点用工企业在每年的1月1日-2月28日和9月1日-10月31日招聘蓝领人才,且工作满30天及以上的,按400元/人给予补贴,同一人才在不同时段仅享受一次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此项政策由区内重点用工企业申报,涉及人力资源机构主动为用工企业送工的,经审核通过后,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应送工单位;工作满30天及以上是指在1月1日-2月28日和9月1日-10月31日两个时间段入职,并在企业工作30天及以上。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用工企业与送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③用工企业与送工单位均盖章确认的人员花名册(附件3);④用工人员在肥缴纳的参保凭证(社保或商业保险);⑤被输送人员工资的发放凭证(银行代发工资证明材料)等。

5.定向培养技能人才补贴。支持区内企业与各类职业技工院校长期合作,设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按照实际为区内企业输送的技能人才数量(达到100人给予5万元,200人给予12万元,300人给予18万元,400人给予25万元)给予企业最高25万元奖励。(人力资源中心:63804956)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用工企业与职工院校签订的技能人才培养协议;③用工企业与职业院校均盖章确认的培养人员花名册(附件3);④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肥缴纳的社保明细等。

备注:G类人才(区级蓝领人才)扶持政策中同一企业为同一人才申报补助政策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政策(八)其他服务政策

1.创办企业补贴。从区外引进的A、B、C、D类人才在经开区创办企业,且为企业的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在创办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后且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营业收入的20%给与企业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相关说明:“企业的主要股东”是指人才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自然人直接持股比例应不低于20%。销售收入额以审计报告上体现的金额为主。企业成立或从区外新引进到区内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ABCD类人才认定证书、入选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③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④上年度审计报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公章)等。

2.海外引才补贴。鼓励企业或单位为我区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成功引进并认定为A、B、C、D类人才的,分别按照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给予企业或单位人才引进补贴,单个企业或单位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力资源中心:63804956)

相关说明: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有1年以上全职连续工作经历人员,全职回国工作时间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肥缴纳社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社保);③ABCD类人才认定证书;④海外工作经历(离职或在职)证明材料等。

3.招才引智活动补贴。对企业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线下招才引智活动,按市内500元/次、省内1000元/次、省外2000元/次给予补贴。(人力资源中心:63804956)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外出招聘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发布的邀请函、通知都可)等。

4.新媒体平台招聘补贴(建立实体招聘直播间)。对创新开展新媒体推流,建立实体招聘直播间的企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每年开展不少于6场次“直播带岗、直播探厂”等活动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人力资源中心:63804956)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开展直播招聘活动的相关影像资料等。

5.新媒体平台招聘补贴(开展直播招聘活动)。对举办或承办“直播带岗、直播探厂”等新形式招聘活动,单场直播在线观看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收到简历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不低于1:1,每场给予5000元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力资源中心:63804956)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向人社部门备案的直播活动方案;③举办或承办直播招聘活动的相关影像资料;④通过直播活动后台获取的求职人员基本信息等。

6.“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招聘补贴。对企业通过“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平台招聘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补助;对以灵活形式用工、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才就业处:63679063)

申报材料:①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②合肥经开区“社区三公里”平台招工补贴申请表(附件5);③企业盖章的招工人员花名册(附件3);④企业入驻平台及通过平台招工(标记入职)的截图;⑤用工人员在肥缴纳的参保凭证(社保或商业保险);⑥灵活用工的提供用工协议以及3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等。

7.电子劳动合同补贴。对通过各类专业平台与所招聘的各类人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按4元/份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实际单价低于4元/份的,据实补贴)。(劳动社保处:63679131)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费用发票(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并附情况说明;③员工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情形的,另需提供派遣协议,且用工单位注册地需在经开区。

8.第十条:技能竞赛补贴。经主管部门同意,承办区、市、省级技能竞赛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场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贴。(人才就业处:63679193)

申报材料:①合肥经开区人才政策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②企业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方案或通知;③企业开展技能竞赛的视频或影像资料等。

特别说明:所需材料以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同时上传到系统(务必清晰可辨认,做好文件命名,影响到审核责任自负)。申报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企业员工举报、投诉企业确有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且拒不整改达到2次(含)以上的;企业工伤事实清楚,但企业不主动申报工伤,造成员工个人申报工伤超过1起(含)的;经审核,企业申报差错率在10%以上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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