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政策汇编 (9700) 发布于:2021-12-29 更新于:2022-03-07 来自: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项目申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要求,着眼于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培育目标

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研发、新颖化竞争,提升中小企业整体质量,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比重。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及新材料、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方向,到2025年,力争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

三、主要任务

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建设,培育引进一大批高成长企业,推动全区产业创新迈上新台阶。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按照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评价要求,分梯次、分阶段培育,形成可持续发展格局。

(一)加速初创型企业孵化壮大

1、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聚焦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据各级认定标准,动态建立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名录库。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按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次培育,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责任部门:经贸局)

2、提升企业培育孵化服务。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构建涵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字技术赋能平台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的生态集群,为初创型企业提供政策、人才、资源信息、融资等综合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数字经济领域专业大赛,支持中小企业“双创”优秀团队和优秀项目落地。(责任部门:科技局)

3、优化企业融资担保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信用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每年召开“专精特新”企业专场金融需求对接会不少于4次,帮助“专精特新”企业获得低成本金融支持。(责任部门:财政局)

4、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成立区级“专精特新”专项扶持基金,加大对区内“专精特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投资机构的对接合作,形成资本集聚优势。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集聚社会资本,助推产业优质项目落地,扶持产业上下游企业成长,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责任部门:财政局、经贸局)

(二)助推中小型企业提档升级

1、推进企业数字化赋能进程。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设计,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附加值。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三化”改造全覆盖,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每年开展智能化改造对标诊断工作,为园区不少于20家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帮助企业把脉诊断、精准施策,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加速企业转型升级。(责任部门:经贸局)

2、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每年组织企业家参加“专精特新”专题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帮助“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责任部门:人事局)

3、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与专业化生产能力,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集聚产业链要素资源,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承担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打造标志性、高水平研发平台。(责任部门:经贸局、科技局)

4、加快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深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产业、企业转型发展所面临的技术瓶颈,共同推进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每年挖掘“高精尖”技术成果转化不少于10项。(责任部门:科技局)

(三)引导龙头型企业平台化发展

1、加快新经济场景应用建设。深度挖掘“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场景需求,每年征集整合企业新场景应用需求,结合新经济十大应用场景建设,构建与高新区资源优势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示范场景。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场景创新与应用,为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孵化提供实验空间和创新土壤,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新产业裂变催生。实现多产业深度融合,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肥沃场景土壤,带动关联产业蓬勃发展。(责任部门:管委会各部门)

2、完善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推行的深度、广度和有效性。建立完善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库,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地精准指导培育。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展会展览,展示技术及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修订标准,掌握行业竞争制高点。(责任部门:市场局)

3、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聚焦工业“四基”目录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主攻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等领域,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提供重要支撑。(责任部门:经贸局、科技局)

4、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密切关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动向,及时组织新政培训会,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政策。抢抓国家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战略机遇,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对北交所相关政策进行专项解读,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明确北交所上市规则、拓宽融资渠道。每年召开“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推进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沟通企业发展经营需求,高效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责任部门:上市办)

四、扶持措施

(一)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八)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十)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建立管委会领导包联制度,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协调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梯度进行培育。合理运用区域经济大数据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实时跟踪调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成长情况,帮助破解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形成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强化要素支持。不断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纳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政策体系。在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能耗要求等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环评等绿色通道。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提升为企服务水平,降低企业非经营成本。完善水电、能源、道路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优质住房、医疗、教育等资源供给,提升区域竞争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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