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数字农业工厂项目立项的通知

申报通知 (4310) 发布于:2024-05-30 更新于:2024-05-30 来自: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两强一增”行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数字农业工厂项目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等领域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经营场地具有一定规模。产业特色明显,具备能满足数字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和网络条件。主要建设内容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进行评审把关,严格把控申报数量,择优报送。6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2);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个官方平台的信用报告;(信用合肥只需提供查询截图)

5.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6.生产型主体需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

7.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包含采购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参数、价格等具体信息)。

五、项目评审

6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将聘请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由申报主体负责人自制PPT进行现场答辩。评审通过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对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数字化建设需求意愿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2.各地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不全、建设方案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初审情况将纳入到年底考核。

3.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汪严安、刘旸,联系电话:63538564

附件:1、县级2024年数字农业工厂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申报文本

3、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建设内容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XX县2024年数字农业工厂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申报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拟投资额度

(万元)

备注
1
2
合      计

 

附件2:

    

项 目 立 项 申 报 文 本

(2024年数字农业工厂)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日期                            

 

数字农业工厂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数字农业工厂类别 □种植业  面积     亩     □设施类  面积     

□畜禽业  面积     亩     □渔  业  面积      亩

3、项目拟投资(万元)
4、申报主体产业发展情况  

 

 

 

 

 

 

 

 

 

 

5、项目简要建设方案

数字农业工厂主要建设内容:

 

 

 

 

 

 

 

 

数字农业工厂建设内容目录
软硬件名称 配置和参数 主要作用 数  量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附件3:

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建设内容

(供参考)

数字农业建设主要应用包括数字化设施装备、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信息管理与产品追溯系统。

一、数字种植业

1.数字化设施装备

1.1基础设施。种植企业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经营场地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提供基础宽带网络,覆盖或满足数字化设备使用区域,保障设施设备数据稳定传输和满足数字化设备安装条件及发挥数字装备的性能要求。

1.2环境监测设备。根据作物需要,可按需配备环境监测设备,如区域农业气象墒情监测站等物联网设备,可采集监测风向、风速、空气温湿度、气压、雨量、土壤温湿度、土壤EC值、土壤pH值等常规要素。

1.3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球机、枪机、全景云台等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可视化监测苗情、虫情,实时观察作物生长状况及观察病虫害状况,具备实时远程监控和病虫害诊断等功能。

1.4病虫害监测设备。安装虫情测报和性诱虫情监测装置、孢子捕捉仪、智能杀虫灯等病虫害智能监测设备,采集病虫害发生状况,实现预测警示和处理。

1.5智能水肥药设备。根据作物需要,安装智能排灌设备进行数据采集、液位联动,实现精准的自动灌溉。安装水肥药一体化设备,对灌溉、施药肥等进行定时定量的精准控制,实现节水、节肥和精细化灌溉等。

1.6数字遥感监测设备。根据作物生长因素需要,构建种植业遥感监测系统,监测作物面积、含水量、长势、病虫害等,提供作物图像资源服务,采用科学化种植。

1.7选配智能设备。有条件的按需加装北斗卫星导航、远程运维、智能驾驶、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无人机植保作业和巡检等智能化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自动化育苗设备、分级分选、智能植保、计量包装、采收机器人等处理全程自动化设备。

2.数字化管理平台

2.1数字应用展示。配备显示屏等显示终端,数字集成以数字、图表等形式在显示屏终端独立呈现,能够实时展示动态监控、设备运行、生产状况、环境变化、统计分析、预警信息、智能控制等功能,并可通过任意终端展现形式,实现实时查看、远程管理、发布指令等操作。

2.2数据采集存储。实时接收并能安全存储视频监控、环境采集、病虫害监测等数字化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实时推送位置信息、生产信息等数据。对农业生产、投入品、销售等全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对不能自动化采集的生产记录等数据应采取人工录入或导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2.3数据处理分析。对数字化设施设备自动采集和人工录入或导入的相关数据,结合模型算法、人工智能、AI等处理分析,通过平台生产各类综合分析报表,实现监测预警、远程控制和辅助精准科学管理。

3.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

3.1生产环节管理。鼓励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及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智能化,有效提升生产数字化水平。按照制订的农事计划,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事操作适时提醒、智能装备运行控制等,实现生产管理规范,提升效益。

3.2生产销售管理。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所需投入品的采购入库、使用记录、库存消耗、产品批次、销售订单等信息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记录完整并实现电子保存。

3.3产品可追溯。对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或智慧农安程序等,对产品进行批次赋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数字设施类

1.数字化设施装备

1.1基础设施。设施种植企业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经营场地具有一定规模。具有可控温控湿的连栋温室、玻璃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具有机械化、自动化、工厂化设备。具备提供基础宽带网络,覆盖或满足数字化设备使用区域,保障设施设备数据稳定传输和满足数字化设备安装条件及发挥数字装备的性能要求。

1.2环境监测设备。根据作物生长环境需要,可按需配备大棚环境监测等物联网设备,可采集大棚空气温湿度、光照、二氧化碳、土壤(水体)温湿度、土壤(水体)EC值、土壤(水体)pH值等要素。

1.3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球机、枪机等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可视化监测苗情、虫情,实时观察作物生长状况及观察病虫害状况,具备实时远程监控和病虫害诊断等功能。

1.4虫害监测设备。安装性诱虫情监测装置和智能杀虫设备等虫害智能监测设备,采集虫害发生状况,实现预测警示和处理。

1.5智能水肥药设备。根据作物需要,安装水肥药一体化设备,对灌溉、施药肥等进行定时定量的精准控制,实现节水、节肥和精细化灌溉等。

1.6数字化智能控制设备。根据大棚种植品种需要,配置大棚喷淋系统、滴灌系统、温控系统、补光系统、排风系统、侧窗顶窗系统、二氧化碳补气系统等环境调控设备,对异常环境指标可实现远程操控或自动采取调控措施。

1.7选配智能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自动化育苗设备、分级分选、智能植保、计量包装、采收机器人等处理全程自动化设备。

2.数字化管理平台

2.1数字应用展示。配备显示屏等显示终端,数字集成以数字、图表等形式在显示屏终端独立呈现,能够实时展示动态监控、设备运行、生产状况、环境变化、统计分析、预警信息、智能控制等功能,并可通过任意终端展现形式,实现实时查看、远程管理、发布指令等操作。

2.2数据采集存储。实时接收并能安全存储视频监控、环境采集、病虫害监测等数字化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实时推送位置信息、生产信息等数据。对农业生产、投入品、销售等全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对不能自动化采集的生产记录等数据应采取人工录入或导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2.3数据处理分析。对数字化设施设备自动采集和人工录入或导入的相关数据,结合模型算法、人工智能、AI等处理分析,通过平台生产各类综合分析报表,实现监测预警、远程控制和辅助精准科学管理。

3.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

3.1生产环节管理。鼓励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及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智能化,有效提升生产数字化水平。按照制订的农事计划,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事操作适时提醒、智能装备运行控制等,实现生产管理规范,提升效益。

3.2生产销售管理。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所需投入品的采购入库、使用记录、库存消耗、产品批次、销售订单等信息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记录完整并实现电子保存。

3.3产品可追溯。对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或智慧农安程序等,对产品进行批次赋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数字畜禽业

1.数字化设施装备

1.1基础设施。养殖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养殖量,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建设环境可控的畜禽养殖厂房或保育温室,具有可控温控湿的厂房等设施,或具有机械化、自动化、工厂化设备。具备提供基础宽带网络,覆盖或满足数字化设备使用区域,保障设施设备数据稳定传输。

1.2环境监测设备。根据养殖畜禽种类需要,可按需配备环境监测设备,畜禽养殖舍内环境监测物联网设备,可采集空气温湿度、二氧化碳、氨气、硫化氢等常规要素。畜禽养殖舍外环境监测物联网设备,可采集空气温湿度、二氧化硫、氨气、噪声、粉尘等要素。

1.3视频监控设备。在养殖区域内设置固定和可移动的高清监控设备,实现养殖现场环境状况实时查看;可以远程实时监控,视频信息可回看、传输和存储,管理员可以实时了解养殖场内畜禽情况,及时发现养殖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确保安全生产。

1.4生物安全防控。配备人员、物资智能消毒设备,能自动或通过其他设备采集并发送人员和车辆进出、洗消等相关数据。

1.5畜禽生物信息采集。配备畜禽本体传感器,如北斗项圈、智能耳标等识读设备,采集畜禽活动量、位置等要素。鼓励配备具有数量盘点、出栏数据、行为识别、体温监测等功能的设备。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等设施设备,实现疫病的诊断预警。

1.6舍内环境调控。根据养殖畜禽种类需要,配备远程智能控制相应设备自动开窗换气、喷淋降温、调整光照、增加温度等,实现养殖舍内环境(包括光照度、温度、湿度等)的集中、远程、联动控制。

1.7智能饲喂。配备智能料塔、精准饲喂器等,自动或通过其他设备采集并发送用料量、采食量等数据,实现管理自动化、健康养殖、节能降耗。

1.8选配智能设备。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可配备畜禽粪便清理系统、繁殖育种数字化管理系统、动物发情智能监测装备、种禽遗传评估系统,可选配智能无人巡检机、产品收集、挤奶、包装等自动化智能装备。

2数字化管理平台

2.1数字应用展示。配备显示屏等显示终端,数字集成以数字、图表等形式在显示屏终端独立呈现,能够实时展示动态监控、设备运行、生产状况、环境变化、统计分析、预警信息、智能控制等功能,并可通过任意终端展现形式,实现实时查看、远程管理、发布指令等操作。

2.2数据采集存储。实时接收并能安全存储视频监控、环境采集、疫病、疾病、畜禽生产等数字化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实时推送位置信息、养殖信息等数据。对投入品、销售等全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对不能自动化采集的生产记录等数据应采取人工录入或导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2.3数据处理分析。对数字化设施设备自动采集和人工录入或导入的相关数据,结合模型算法、人工智能、AI等技术进行分析,通过平台生成的各类综合分析报表,实现监测预警、远程控制和辅助精准科学管理。

3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

3.1生产环节管理。鼓励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及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智能化,有效提升生产数字化水平。按照制订的畜禽生产流程,通过数字化平台规范生产管理流程实现事前提醒、预警,提高生产效益。

3.2生产销售管理。对饲料、药品、疫苗、动保等养殖所需投入品的采购入库、使用记录、库存消耗、产品批次、销售订单等信息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记录完整并实现电子保存。

3.3产品可追溯。根据畜禽种类,对出栏的畜禽进行批次或个体进行赋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数字渔业

1.数字化设施装备

1.1基础设施。养殖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养殖量,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数字化设备安装环境的规模渔业养殖单元,具有工厂化、自动化等相关设备。具备提供基础宽带网络,覆盖或满足数字化设备使用区域,具备保障设施设备数据稳定传输。

1.2环境监测设备。配备水产养殖环境监测站等物联网设备,可采集水温、溶解氧、pH值、浊度、氨氮、液位、ORP等要素,集水质环境参数在线采集、智能组网、无线传输、智能处理、预警信息发布、决策支持、远程自动控制等功能于一体。

1.3视频监控设备。在养殖区域内设置固定和可移动的高清监控设备,可以通过视频信息管理、监控渔业生产,同时通过视频图像可实时观察生长状况及观察病害状况。

1.4数字化智能设备。根据传感器的监测结果,远程智能控制相应设备如自动投料等,实现管理自动化、健康养殖、节能降耗。

1.5增氧设备。水产养殖企业可根据养殖的品类、密度进行增配微孔增氧、气提式增氧或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增加养殖单元的水体含氧量。

1.6病害检测设备。配置水产类病害检测设备,实现远程诊断。

1.7选配智能设备。有条件的数字渔业养殖场可配备通过水下立体成像功能的视觉传感器,实现对养殖对象生长状态的及时监测,并根据水产的种类与规格,对养殖密度的控制起到参考作用。

2.数字化管理平台

2.1数字应用展示。配备显示屏等显示终端,数字集成以数字、图表等形式在显示屏终端独立呈现,能够实时展示动态监控、设备运行、生产状况、环境变化、统计分析、预警信息、智能控制等功能,并可通过任意终端展现形式,实现实时查看、远程管理、发布指令等操作。

2.2数据采集存储。实时接收并能安全存储视频监控、环境采集、病害等数字化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实时推送位置信息、养殖信息等数据。对投入品、销售等全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对不能自动化采集的生产记录等数据应采取人工录入或导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2.3数据处理分析。对数字化设施设备自动采集和人工录入或导入的相关数据,结合模型算法、人工智能、AI等技术进行分析,通过平台生成的各类综合分析报表,实现监测预警、远程控制和辅助精准科学管理。

3.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

3.1生产环节管理。鼓励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及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智能化,有效提升渔业数字化水平。按照制订的渔业养殖流程,通过数字化平台规范生产管理流程实现事前提醒、预警,提高生产效益。

3.2生产销售管理。对养殖所需投入品的采购入库、使用记录、库存消耗、产品批次、销售订单等信息录入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记录完整并实现电子保存。

3.3产品可追溯。对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批次赋码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